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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教育 | “漫”说保密 教你守住那些不能说的秘密

甘肃高院  · 互联网安全 军事  · 1 周前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并指出保密工作是国家的“生命线”,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今年是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文章还引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相关法条,强调了机关、单位应如何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并列举出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的保密行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秘密的重要性及保密工作是国家的“生命线”。

文章强调了国家秘密的至关重要性,并指出保密工作对于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影响。同时强调了公民在保密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关键观点2: 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的主题。

今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的主题是“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强调了人人参与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关键观点3: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关于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规定。

文章引用了相关法条,具体阐述了机关、单位应如何加强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并列举了组织和个人不得有的保密行为。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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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秘密,是国家的“生命线”
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
今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活动主题是
“共筑保密防线,公民人人有责”
保密工作无小事
在日常工作中
关于保密你了解多少

小编这就为你科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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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引申】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第三十一条 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信息系统、信息设备的保密管理,建设保密自监管设施,及时发现并处置安全保密风险隐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将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二)未按照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在涉密信息系统、涉密信息设备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
(三)使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存储或者处理国家秘密;
(四)擅自卸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
(五)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六)其他违反信息系统、信息设备保密规定的行为。

来源:庆阳中院

编辑:王   越    李宇琼

编审:龙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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