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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第二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蒲公英Ouryao  · 医学  · 6 天前

正文

转自:四川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4月2日,四川省药监局发布21个《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第二批)》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依照《药品管理法》等规定,我局已组织审定21个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第二批),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标准试行期2年。如同品种国家药品标准颁布实施,自实施之日起,我局制定的上述相应标准即行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四川省中药配方颗粒试行标准(第二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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