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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教授“朋友圈怒发罪己诏”,校方回应

扬子晚报  · 社会  · 昨天

主要观点总结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关于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说明,包括考核结果、考核制度、后果、申诉权利、信息透明度和媒体报道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李力教授聘期考核不合格

李力教授在聘期内发表的论文数量低于考核要求,因此被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关键观点2: 学校不存在所谓的“10%末位淘汰”制度

学校进行的考核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并不存在所谓的“10%末位淘汰”制度。

关键观点3: 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会导致严重后果

虽然李力教授考核不合格,但并不会导致“非升即走”或“解聘”的后果,只是在薪酬上会略有降低。

关键观点4: 李力教授享有申诉权利

法学院坚决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合法权益,包括申诉的权利。

关键观点5: 学院对李力教授的信息未作更改

学院对李力教授学院官网简介信息没有做任何更改,所有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均符合相关规定。

关键观点6: 呼吁媒体客观公正报道

学院呼吁媒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真实报道,以还原事实真相为出发点,与媒体和社会各界保持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正文


3月12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发布关于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说明:


近期,我院关注到部分媒体和公众对李力教授聘期考核情况的讨论。为澄清事实,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现就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根据《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专任教师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中南大政字〔2016〕134号)及2018年《人才引进协议》,经法学院审查,李力教授聘期内在普通C刊发表论文1篇、报纸发表论文2篇(按C级认定),明显低于考核要求,未完成所应履行的岗位职责,学院认定其聘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2.学校、法学院均不存在所谓的“10%末位淘汰”制度。考核严格依据学校制度和聘用合同,旨在激励教师提升教学与科研水平,促进学校整体发展。


3.聘期考核不合格并无严重后果。聘期考核不合格,不会导致“非升即走”或“解聘”的后果,只是在薪酬上会略有降低。


4.该考核结果公示后,李力教授享有提出申诉的权利。法学院坚决维护每一位教师的合法权益,支持其通过正规渠道表达诉求,并将依法依规处理相关申诉。


5.学院对李力教授学院官网简介信息未作任何更改。我们始终坚持信息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信息的发布和更新均符合相关规定。


6.呼吁媒体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以还原事实真相为出发点进行真实报道。法学院愿意与媒体和社会各界保持沟通,共同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法学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每一位教师的努力与贡献。我们将继续完善考核机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


感谢李力教授对法学院所作出的贡献!


感谢社会各界对法学院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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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3月11日,有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因考核不合格当场退群,并在朋友圈发‘罪己诏’”的消息在网上引发广泛关注。相关截图显示,ID名“李力”的用户在社交群内表示,因考核不合格而退群。


疑为“李力”另一ID的“阿力2”在朋友圈发“罪己诏”感叹:“我自认无能。2021-2024年,发表论文16篇(译文1篇,5万字)!完成教学任务和研究生指导,四年考核都合格,还有一年优秀,怎么合到一起就不合格了呢?学校要求10%不合格,本人唯一不合格二级教授,惭愧惭愧!荣幸之至!当年负责引进人才的做何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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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交平台流传的朋友圈截图。网络图


来源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微信公号、上游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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