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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收款退费困难,常州市武进区消协帮忙解决|成功案例

长三角消保委联盟  · 自媒体 社交  · 1 周前

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介绍了温州市消保委与市律协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的过程及成效,重点围绕一起美容店纠纷案例展开。李女士在某美容店购买美容产品及服务后出现身体不适,向消协投诉。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款并补偿实物产品。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合作背景及目的

温州市消保委与市律协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旨在拓宽消费投诉调解渠道,更好地服务长三角地区,聚焦新消费案例。

关键观点2: 纠纷案例简介

2025年3月18日,消协湟里分会接到李女士投诉,其在某美容店购买产品并接受服务后身体出现不适症状。李女士要求退款,但美容店拒绝。属于预付款消费模式的纠纷。

关键观点3: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迅速组织调查和调解,向美容店解释法律要求,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最终商家同意退款并补偿实物产品。

关键观点4: 简要点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预付款消费中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消费者有权主张退还未消费款项。消协紧扣法律要件,明确商家退款责任。

关键观点5: 消费提醒

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美容消费过程中要提高警惕,谨慎选择,理性消费,依法维权。避免盲目消费、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和困境。特别要谨慎对待涉及网贷的消费方式。


正文

拓宽消费投诉调解渠道,温州市消保委与市律协签订法律服务战略合作|先进经验
  服 务 长 三 角 , 聚 焦 新 消 费

案例简介


2025年3月18日,消协湟里分会接到李女士投诉,其称2024年8月至今,先后在某美容店购买了多款美容产品及配套服务,累计消费金额高达68000元左右。其中,部分资金还是通过网贷方式筹集的。然而,在接受了一系列美容服务后,李女士的身体出现了不适症状,经医院诊断,身体出现红肿、过敏等症状。于是,李女士向美容店提出退款要求,但美容店却以“套盒已拆封,使用服务已履行”为由,拒绝退款。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李女士无奈之下向消协湟里分会寻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工作人员在接到李女士的投诉后,迅速组织调查和调解。在充分了解双方诉求后,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首先向美容店解释,李女士购买的产品和服务属于预收款消费模式,虽然套盒产品已拆封使用,但鉴于李女士身体出现的不适情况,双方的消费合同已无法继续正常履行,李女士有权要求美容店退回部分预付款。同时,工作人员也向李女士说明,由于部分产品已经使用,完全按照原价退款确实存在一定困难,需要双方在合理范围内进行协商。随后,分会工作人员分别与纠纷双方单独多次沟通,从中寻求分歧平衡点,双方情绪趋于稳定,最终商家同意退款22000元,并补偿其他价值10000元实物产品,双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简要点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预付款消费中若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如服务导致人身损害),消费者有权主张退还未消费款项。本案例中,消协紧扣“健康损害导致合同履行障碍”的法律要件,明确商家退款责任,为调解奠定法理基础。


消费提醒


通过这起美容店纠纷案例的调解,消协湟里分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美容消费过程中要提高警惕,谨慎选择,理性消费,依法维权,避免因盲目消费而陷入不必要的纠纷和困境。同时消费者要根据自身经济状况和实际需求合理选择产品和服务。不要被美容店的夸大宣传、打折优惠、赠品促销等活动所迷惑,盲目购买大量产品或接受高额服务套餐。尤其要谨慎对待涉及网贷的消费方式,充分考虑自身还款能力,避免陷入债务困境。

来源:常州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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