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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期四个月!3月1日起海口这一水域禁渔

南国都市报  · 社会  · 昨天

主要观点总结

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海口市2025年南渡江水域禁渔通告》,规定在特定时间段内,南渡江干流江(河)段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该通告旨在养护南渡江渔业资源,保护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海口市2025年南渡江水域禁渔通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的文件精神,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印发了这份通告,旨在做好南渡江水域的禁渔管理工作。

关键观点2: 禁渔时间和区域

通告规定,2025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在南渡江干流江(河)段实施禁渔,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关键观点3: 禁渔通告中的其他要求

包括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禁止非法生产和销售相关物品和工具,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违反规定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此外,对于特殊情况下如科研需要采捕渔业资源的,需经主管部门批准。


正文

2月26日

市农业农村局发布

《海口市2025年南渡江水域禁渔通告》

(以下简称《通告》)


《通告》明确

2025年3月1日0时

至6月30日24时期间

在海口市辖区内南渡江干流江(河)段

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外

禁止所有捕捞作业

据了解,为做好海口南渡江水域禁渔管理工作,养护南渡江渔业资源,保护内陆水域生物多样性,促进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5年内陆水域禁渔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办〔2025〕43号)文件精神,海口市农业农村局印发《海口市2025年南渡江水域禁渔通告》。


《通告》规定了禁渔相关要求:


● 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行为;


● 禁止非法生产和销售电鱼、毒鱼、炸鱼的物品和工具;


● 禁止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及为此行为提供交易场所;


对违反南渡江禁渔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禁渔区、禁渔期内,院校、科研单位因工作需要采捕渔业资源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十九条之规定,应经市农业农村局上报省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




来源:海口日报微信公众号(封面图为资料图片)

监制:李灏

值班主任:叶坚

编辑:毕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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