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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余的房子保住了!

最高人民法院  · 公众号  · 法律  · 2025-03-29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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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调解,被国际社会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是我国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特推出“ 调解·止争 ”融媒体栏目,记录法官分析案情、探究矛盾起源、用情用心化解纠纷全过程,展现人民法院如何通过调解这一工作方法定分止争,真正实现案结事了。敬请关注。


“当事人多年心结得以解决,现已拿到无权利瑕疵的房产证,特此留言转达当事人对法官团队的感谢。”


12368平台上当事人的留言。


2月24日,12368平台上的一则留言,引起了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张玉娜的注意,看到那早已烂熟于心的案号,让她不禁回想起调解这起案件时的点点滴滴。


“意外”弄丢的房子


“法官,房子是我全款买的,怎么会这样?天地良心啊!”


第一次庭前谈话,老余刚见到法官张玉娜,就冲上前去,倒起了苦水。伴随着他的讲述,一起房屋合同纠纷的来龙去脉也逐渐浮出水面。


时间要追溯到2010年12月,老余从李林手中购买了一套尚未办理产权证的新房,无法立即过户。老余住进新房后,在李林的一次次搪塞中,产权证办理被搁置了下来。


老余并不知道,2016年,李林取得产权证后,转手就将房子抵押给了外地的老刘,借款500万元。因李林无法如期清偿借款,2020年9月老刘将李林诉至外地法院并胜诉。后因到期李林未能偿还约定款项,房子进入了执行程序。


老余在2021年8月得知此事后,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子,先后提起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债权人撤销权纠纷及本案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法院也依法查封了李林名下的另一套房产。


另一边,老刘的执行案件由于涉及跨域执行,且老余迟迟不予配合腾退房屋,执行难以推进。


由于一审结果不如人意,2024年10月28日,老余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至北京三中院。然而,怎样解决房子的难题,始终没有眉目。


“如果是单一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判决两人继续履行合同,让李林把房子过户给老余。但结合目前的情况,判决根本无法兑现。”仔细梳理案件后,张玉娜知道,要想实现案结事了并不简单。


老余的房子必须保住,老刘的钱款迫在眉睫。


张玉娜法官(右)与法官助理讨论案情。


张玉娜心里突然有了一个想法,能不能通过调解来解决?如果李林还清老刘债务,老刘向法院申请解封,并配合办理房屋的抵押权涤除登记,再由李林协助老余办理过户登记,那么,三个案子的难题都将迎刃而解。


权衡再三之后,张玉娜决定试一试。


一分可能,尽百分尝试


“法官,要是我配合调解的话,能不能解封我被查封的另一套房子?”


在谈话中,李林的几句话引起了张玉娜的注意。详细了解他的核心诉求后,张玉娜持续进行沟通引导。李林当庭表态,只要能够解除他在另案中的房屋查封,他愿意进行调解。


虽然李林的表态给调解带来了曙光,但接下来的工作并不顺利。


在等待拍卖款项的老刘看来,横生的调解无异于节外生枝,老刘认为:“只要拍卖完成,我就能够拿回欠款。我为什么要冒风险去配合你们?”


几次碰壁之后,张玉娜的心里也打起了退堂鼓。老刘的态度很坚决,调解是不是只能到此为止?


其实,直接执着出判决,也是一种无可指摘的处理方式。可一想到老余的遭遇,那些委屈的声音仿佛又在耳边回响,触动了张玉娜的心弦。


“如果您接受调解,李林可以在一周内凑齐本金,直接到账。您选择法拍,从公示到正式完成,也需要时间。”


“如果方案成行,不仅您可以拿到钱款,也可以避免有人无家可归。”


……


也许是被张玉娜的执着打动,在其一次次的劝说之下,老刘表示:“大家都不容易,只要能尽快拿到还款,我对调解没有意见。”


因为你是法官,我信


经过与合议庭的几次研判,张玉娜厘清了履行的先后顺序、衔接好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完成了调解协议的初步框架。然而,就在案件即将迎来尾声时,新的问题出现了。


这一次,提出异议的是老余。


虽然对调解结果满怀期待,但老余的心里一直有个疙瘩。如果老刘拿回了钱款,却不向法院申请解封,那么房子还将面临法拍,自己还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为了确保万无一失,老余坚持在调解协议中给老刘设置负担义务。


“我是考虑到你的处境才接受调解的,你这样想,也太过分了。这个调解不做也罢。”老余的想法引起了老刘的不满。在老刘看来,自己选择配合调解,已经放弃了对利息的保障。如果还要设置违约条款,简直是不可理喻。


老刘和老余互不让步,让调解再次陷入僵局。明明只差一步,难道只能到此为止?


为了尽可能挽回各方损失,张玉娜没有放弃,而是再次轮流给三人做工作,阐明利弊。


张玉娜法官与当事人进行沟通。


持续几周的沟通后,老刘终于同意,承担不依约履行的违约金。隔着电话线,远在千里之外的他最后说:“其实我不想做这个承诺的,我觉得多此一举,但因为你是法官,我信你。”


调解书下达几周后,老刘的欠款得以偿还,老余拿到了产权证,李林的另一套房屋得以解封。一案调,三案解,一场纠纷划下了圆满的句号。


“一次不行就多试几次,只要带着希望去尝试,总会有解决的方法。为当事人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值得无数次努力。” 张玉娜说。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策划:何江  张伟刚  刘曼  柳杰

记者:张馨叶 | 通讯员: 朱梁文轩  吴琳

制图:白榕

编辑:张馨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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