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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高校人才网V  · 大学生  · 2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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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始建于1964年10月,由辽宁省外贸局创办,时名辽宁省对外贸易局职业学校,在沈阳、大连两地办学。1966年,因“文化大革命”停办。1979年在大连市甘井子区三道沟恢复办学,定名为辽宁省对外贸易学校,隶属于外贸部管理。1989年,学校从外经贸部下放到辽宁省外贸局管理。1997年4月,辽宁省外经贸厅同意在旅顺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辽宁省对外贸易学校民办分校。1999年7月,教育部批准辽宁省对外贸易学校民办分校升格为高等职业学院。2005年3月,教育部批准建立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隶属于辽宁省教育厅管理,是由职工捐资举办的非营利性民办普通本科高校,是辽宁省第一所民办本科大学。

学校坐落在渤海之滨、历史名城大连旅顺,占地面积56.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32.5万平方米,在校生11383人。目前拥有4个学科门类,11个一级学科,22个本科专业,6个二级学院15个系。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会展经济与管理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会计学、电子商务、旅游管理、会展经济与管理、市场营销、日语、物流管理、金融学、俄语、财务管理12个专业为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学校是大图们倡议(GTI)中蒙韩俄四国智库联盟中方牵头人单位、教育部高等学校经济与贸易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单位、全国外经贸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委员单位、中国国际贸易学会常务理事单位、中宣部对外文化交流(文化贸易)研究基地成员单位、中日韩经济合作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单位、辽宁省学习型组织理论研究会会长单位、辽宁省国际经济贸易学会会长单位、辽宁省中华职教社副主任单位。学校荣获全国“首届黄炎培优秀学校奖”、全国“外经贸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教科文卫体系统模范职工之家”、全国“高校学生公寓管理服务工作先进单位”、辽宁省“文明机关”、辽宁省“文明校园”、辽宁省直机关“五一劳动奖状”、辽宁省直机关“先进党委”、辽宁省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大连市“环境友好型大学”等荣誉称号。

学校获批辽宁省国际商品交易分析与模拟重点实验室、中日韩经贸合作与发展研究基地、外贸商品结构研究协同创新中心、辽宁文旅融合创新管理研究中心、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研究基地、辽宁省民办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研究基地6个省级科研平台,获批大连市国际经济与贸易研究基地、东北亚经贸信息研究基地、决策咨询创新研究基地、数字贸易科普基地4个市级科研平台;建有国际经济与贸易研究院、国别研究院、大数据研究院等13个校级科研平台。




招聘人才专业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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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才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三)身心健康,能胜任高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

(四)博士学位,具体需求专业及学科背景见上表。








人才层次




第一层次:顶尖人才

中国科学院或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科学技术奖特等奖及一等奖获奖者第1名,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


第二层次:领军人才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领军人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CJ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讲座教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杰出人才,以及相同级别人才。


第三层次:杰出人才

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CJ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中国科学院专项人才计划B类入选者,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教育部新世纪(跨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辽宁省“兴辽英才计划”领军人才、高水平创新创业团队带头人,以及相同级别人才。


第四层次:精英人才

海内外优秀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教授职称者不超过50周岁。








人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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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程序




(一)个人申请。应聘者根据学校招聘信息填写《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层次人才申请表》(见辽宁对外经贸学院人力资源部下载中心https://www.luibe.edu.cn/rsc/xzzx/88374.htm),并将个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荣誉证书,论文或著作等科研成果和有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发送至学校人力资源部邮箱(renshi@luibe.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

【快捷投递: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跳转至网页→点击“立即申请/简历投递”→投递对应职位】

(二)资格审查。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按照学校文件规定,对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进行背景调查,若发现有师德失范行为者,实行一票否决。初审合格后,确定面试、试讲的时间安排。

(三)教学和学术水平评价。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教务部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的教学技能进行考核,教学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用人部门学术委员会和科研部组成专家组,对应聘者科研水平进行考核,对引进的必要性进行论证。

(四)审核。人力资源部及学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对需要通讯评议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

(五)学校审定。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审议人才引进的意见,确定引进人选、层次及待遇等问题。

(六)签订合同。拟引进人员在市级以上体检机构体检合格后,由人力资源部代表学校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工作(聘用)年限、工作要求及相关待遇等事项。








联系方式




邮箱:renshi@luibe.edu.cn。

联系电话:0411-86208715、86201665、13909857711

联系人:人力资源部路老师、孙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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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对外经贸学院高层次人才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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