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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合租房客厅装摄像头被起诉,法院判了

新北方  · 沈阳  · 2 月前

主要观点总结

广东深圳的李某和孙某合租复式公寓,因在客厅放置摄像头引发矛盾。李某在客厅安装的摄像头具备人脸识别和人像跟踪功能,且能存储7天内监控视频。后李某又将摄像头安装在入户鞋柜上,方向对着她自己的房间门口及部分客厅区域。孙某认为这侵犯其隐私权,向法院起诉。法院认为存在信息泄露风险,判决李某删除视频并书面道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李某和孙某合租公寓,因摄像头产生矛盾

李某为保障公共安全在客厅安装摄像头,但孙某认为侵犯其隐私

关键观点2: 摄像头的功能及存储

案涉摄像头具备人脸识别和人像跟踪功能,能存储7天内监控视频

关键观点3: 法院对事件的判决

法院认为存在信息泄露风险,判决李某删除视频并进行书面道歉,目前判决已生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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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深圳

在深圳工作的李某和孙某合租复式公寓

合租之初,两人情同姐妹

后双方因琐事日渐产生矛盾


李某为保障公共安全及财产安全

在客厅放置摄像头

且有追踪功能

能存储7天内监控视频

半个月后

李某又将摄像头安装在入户鞋柜上

方向对着她自己的房间门口及部分客厅区域

孙某以李某侵犯其隐私权为由

向法院起诉

法院认为,案涉的摄像头具备人脸识别和人像跟踪功能,亦存在信息泄露风险,故被告(李某)在合租房公共区域安装摄像头,侵犯原告(孙某)隐私。

最终,法院判决李某删除视频,并进行书面道歉,目前判决已生效。


来源:第一现场微博

编辑:刁婧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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