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一个安全、整洁的居住环境,
确保广大住户
出门放心、居住舒心、生活安心,
物业在此温馨提示各住户:
请赶紧清理自己放在楼道
等公共区域的杂物!
楼栋文明靠大家,
大家都要爱护它!
自家门口不是垃圾桶,
不属于私人区域。
根据《民法典》规定,
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等行为,
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不仅影响卫生与美观,
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保持整洁,
利己利人!
楼道堆杂物,
有哪些危害?
“
小区楼道不仅是居民行走的通道
也是消防安全通道
但堆放的杂物就会使楼道危险重重!
1. 阻碍通行道路,容易发生绊倒摔伤等事故。2. 影响整体环境、邻里关系,降低居住舒适度。3. 容易丢失物品,造成财产损失。4. 杂物堆积占地,影响保洁工作,导致清洁工作不彻底。5. 老鼠蚊蝇栖息和繁殖的场所,病毒和细菌存在的根源。6. 杂物多为可燃物,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7. 发生险情,直接影响到人员的疏散、逃生及救援。
👆楼道杂物起火
8人烧伤,大爷成火人
“ 案例一
3岁女童攀窗户爬坠亡
“ 案例二
楼道杂物起火
多人受伤严重
“ 案例三
电动车楼道内充电起火
引燃楼道杂物致人死亡
“ 案例四
楼梯间杂物起火
花季少女被烧伤致十级伤残
“ 案例五
楼道起火母女逃生
被杂物绊倒烧成重伤
相关法律规定
一、《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三、《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此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下列行为请一定要及时“拉黑”
楼道杂物
理由:在楼道堆放的杂物多为棉织品、纸制品等可燃物,不仅会造成通道堵塞,存放时间久,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楼道是居民行走的通道,乱扔烟头、儿童玩火等行为都容易引起火灾事故的发生。
楼道里的电动车
理由:电动车着火短短90秒,但楼道温度可达到200摄氏度,且伴随着大量有毒浓烟,极易引发伤亡事故。
被损坏的消防设施
理由:平时可能感觉不到消防设施的存在,觉得可有可无,但一旦发生火灾,就需要它们“大显身手”。如果损坏,将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堆放的易燃可燃物品
理由:易燃可燃物品多为化学物品,一旦接触到火种,很容易引发火灾。
乱拉私搭的电线
理由:秋冬季天干物燥,老化电线线路面临严峻考验。日光的暴晒、电线线路之间的摩擦很容易出现线路短路、绝缘层烧毁等现象,不要随意私拉、私接电线,从而引发火灾。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也为了城市的文明形象
请您及时清理
自家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
勿拿生命当儿戏
共同营造安全文明的居住环境
小区是我家
建设靠大家
大家齐努力
幸福你我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