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南京林业大学是一所坐落于紫金山麓、玄武湖畔的省属重点高校,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和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学校以林科为优势,理、工、农、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为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供优厚待遇和舞台。特别是对于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学校给出了详细的申请条件和支持方式。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学校背景与优势
南京林业大学是省属重点高校,具有林科优势,并涉及理、工、农、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
关键观点2: 人才强校战略
学校为吸引海内外优秀人才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提供优厚待遇和舞台。
关键观点3: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条件
申请人需具备特定条件,如遵守法律法规、具有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为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等,并且需满足工作年限要求。获资助后须全职回国工作不少于3年。
关键观点4: 支持方式与待遇
成功入选的海外人才将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科研经费支持、学校提供的教授职务、高薪、住房福利、科研经费以及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和配偶工作等问题。
关键观点5: 申请方式与联系方式
申请人需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并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联系方式亦已提供。
正文
南京林业大学坐落于紫金山麓、玄武湖畔,是江苏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国家林业与草原局共建的省属重点高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江苏高水平大学建设高峰计划A类建设高校。
学校是一所以林科为优势,以服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理、工、农、文、管、经、法、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
为将学校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世界高水平特色大学,逐步实现建设世界一流大学的远景发展目标,学校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对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提供优厚待遇,并为其搭建施展才华和实现人生价值的舞台。
青青子衿,悠悠我心。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学校,共创南京林业大学美好明天!
1.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的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在取得博士学位后至2025年4月15日前,一般应在海外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获得正式教学或者科研职位,且具有连续36个月以上工作经历;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业绩特别突出的,可适当放宽工作年限要求;
取得同行专家认可的科研或技术等成果,且具有成为该领域学术带头人或杰出人才的发展潜力;
申请人尚未全职回国(来华)工作,或者2024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华)工作。获资助通知后须辞去海外工作并全职回国(来华)工作不少于3年。
执行国家科技人才计划统筹衔接的要求。同层次国家科技人才计划只能承担一项,不能逆层次申请。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提供科研经费100-300万,资助期限3年。
住房:安家费+购房补贴不低于180万。提供校内不小于100平的过渡住房,拎包入住。
配套措施:提供200平方办公及实验室用房,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博、硕士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二、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但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我校“水杉学者”D类人才优先推荐申报江苏特聘教授、江苏“双创计划”,对入选者提供以下待遇:
对入选江苏特聘教授的高层次人才,聘期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12万的岗位津贴(免税),对自然科学类提供100万(特别优秀的提供200万元的科研经费。
对入选“双创计划”的创新人才,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100万或50万的创新资金资助;对入选双创团队的,三年内省级财政给予总共300-800万的人才经费资助。
住房:安家费+购房补贴不低于100万。提供校内过渡住房100平。
配套措施:提供100平方办公及实验室用房,优先支持组建科研团队,博、硕士招生指标予以政策性倾斜。
三、海外人才依托我校申报未能入选,但经专家评审认定达到我校水杉英才,学校提供以下支持:
发放安家费10万,购房补贴60—100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40—5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20—30万。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和子女入学等问题。
发放安家费10万,购房补贴30—60万。提供科研启动经费:自然科学类20—30万,人文社会科学类10—15万。
有意向者请将个人简历发送至学院联系人邮箱,邮件主题请标注为“优青(海外)申报+姓名”,简历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联系方式,学习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论文、项目、专利和获奖情况等)。
经筛选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按照项目指南要求,待2025年系统开放后,登录信息系统,完成线上电子申请材料提交工作。申请人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请人应当按照申请书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的要求用简体中文或英文在线填写申请书,并上传附件等材料。
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实行无纸化申请方式,申请人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公正性承诺书等材料至南京林业大学,由科技处审核后在线提交自然科学基金委。
联系电话:86-25-85428972
86-25-85427774
联系电话:86-25-85428356
86-25-85427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