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中国新闻网发布稿件,报道云南省从五个方面健全医保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这五个方面包括放、帮、奖、管和便,旨在提高广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文章还介绍了云南省的医保参保情况和相关政策的细节,以及城乡居民参加医保可享受的待遇。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云南省从五个方面健全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包括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探索多种资助方式帮助参保缴费、鼓励群众积极参保、设置待遇等待期引导群众按时缴费、实现基本医保参保缴费一件事一次办。
关键观点2: 云南省医保参保情况
截至2024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和参保率持续上升,居民医保在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关键观点3: 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可享受包括财政补贴、住院报销、大病报销、普通门诊保障等在内的至少10项医保待遇。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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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帮、奖、管、便 云南从五方面健全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具体报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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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帮、奖、管、便 云南从五方面健全医保参保长效机制
中新网昆明2月21日电 (张清奕)云南省近期印发《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21日,记者从云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昆明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实施意见》从放、帮、奖、管、便五个方面形成长效机制。2024年,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覆盖4562.51万人,参保率达到97.64%,全省参保质量持续提升,参保结构更加优化,全民参保成果持续巩固。其中,居民医保以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共同作为筹资来源,参保人数达到3964.58万人,为实现病有所医、病有所保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也是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要举措。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梅说,出台《实施意见》是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就业形式多样化,适应跨地区人口流动性增强和参保需求的变化,持续巩固拓展全民参保成果,夯实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在高质量发展中增进民生福祉,切实解决好群众看病就医后顾之忧。突出“放”。进一步放开放宽参保的户籍限制,方便异地居住、就业、务工、上学的群众就地就近参保,同时享受医保报销。突出“帮”。除按规定对困难人群实行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分类资助外,积极探索通过慈善帮扶、公益捐赠、村集体经济收入或帮扶项目资产收益等资助方式帮助参保缴费,减少因病返贫致贫。突出“奖”。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人员和基金零报销人员,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鼓励群众积极参保、主动参保。突出“管”。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引导群众按时缴纳费用,减少青壮年人群选择性参保。突出“便”。充分体现群众参保缴费的便捷性、便利性,实现基本医保参保登记和缴费“一件事一次办”。(完)
云南城乡居民注意啦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
集中征缴期于2月25日截止
还未缴费的小伙伴抓紧啦
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有哪些好处?
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一起来看
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是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5日。
2025年2月25日前如果不完成今年参保缴费,后期即便缴费也将会有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2025年6月25日之后再参保缴费的,除了有待遇等待期之外,还不能享受财政补贴,需要个人全额缴纳医保费1070元。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缴费成功后,至少可享受到10项医保待遇:
202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1070元。个人缴费仅400元,财政补贴670元,财政补贴增加额高于个人缴费增加额。
2024年,云南省城乡居民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0.84%。
大病保险不用另行缴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自动享受大病报销待遇。大病保险和基本医保累计报销一般能达到所在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以上。
云南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待遇是:政策范围内普通门诊费用,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支付比例不低于50%,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不低于25%,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400元。
目前云南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病种已达到53种,其中,慢性病病种23种(含高血压、糖尿病),30种特殊病病种。城乡居民门诊慢特病经备案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参保患者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含开通基本医保门诊慢特病结算的定点药店)产生的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享受相对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对困难人员参保个人缴费给予资助,对医疗负担较重者给予医疗费用救助。
新生儿出生就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且不受户籍地、出生地限制,可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即可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取卵术”等12个治疗性辅助生殖类项目已经纳入了医保支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支付比例为50%,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00元。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缴费1年,每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对当年医保基金零报销且次年正常缴费的参保人员,次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4000元。连续参保和基金零报销激励金额累计提高不超过所在统筹地区居民大病保险原封顶线的20%。(云南新闻网综合自中国新闻网、
云南省医疗保障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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