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栏名称: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官方微信公众号。“国有成均,在浙之滨”。今天的浙江大学,正努力建设世界一流的综合型、研究型、创新型大学。学校将秉承求是创新精神,致力于创造与传播知识、弘扬与传承文明、服务与引领社会,积极推动国家繁荣、社会发展和人类
51好读  ›  专栏  ›  浙江大学

浙江大学2025年自强计划招生简章发布

浙江大学  · 公众号  · 大学校园  · 2025-04-02 09:05

正文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部署要求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 浙江大学2025年继续面向农村和脱贫地区实施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下同)招生工作。



0 1

报名条件




我校2025年自强计划招收各省(区、市)边远、脱贫、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思想品德优秀、理想信念坚定、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高中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符合2025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 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 3 年以上户籍;

(3) 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 3 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完成。


0 2
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202 5 年我校自强计划招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执行(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根据考生报名情况以及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定我校分省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 最终招生计划及专业分布以各省级招办(考试院)公布为准。



0 3

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考生登录报名系统 (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 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提交信息, 确认志愿后下载打印申请表,经中学审核盖章、签名后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考生不需邮寄任何材料。上传的申请表内容需与报名系统内填写的电子数据内容 完全一致 ,否则视为无效。 报名时间:2025年4月1日—4月20日。


2.申请材料网上提交 :请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完成填写并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要求上传材料清晰可见, 未按要求填写并提交者视为无效申请。

a.‍申请表(须所在中学审核签字盖章)扫描件。

b.高中阶段主要获奖情况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和优势的材料,须在系统中如实填写并上传获奖证书和相应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c.申请表中“个人陈述”(直接在对话框内填写)需明确表述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长经历、社会活动、个人理想及申请我校的理由。

d.考生须在“附加材料”中上传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考生户籍页的扫描件。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里确认报考志愿,未确认志愿的视为报名不成功,我校不予审核。


0 4
选拔程序



1.报名资格审核: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由各省(区、市)完成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并进行公示,中学也须将相关信息在中学网站和班级公示。不具有高校专项报名资格的考生我校不予审核。

2.考生材料审核及资格认定:

我校将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同时通过生源地省份高校专项计划资格审核和我校材料审核的考生即获得我校自强计划入选资格。 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2025年5月30日后在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站、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进行公示,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中查询结果。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相关考生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


0 5
录取办法



1.入选资格考生 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

2.填报志愿:按生源地省级招办(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填报我校自强计划(即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

3.录取: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生源情况在省份间调整招生计划。

4.我校认定的自强计划入选资格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份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特殊类型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5.高考改革省份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自强计划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


0 6
监督制约机制



1.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小组的领导下,由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2.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3.我校自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4.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进行审核,申请者应本着 诚信原则 提供 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 。若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自强计划入选资格;已录取或取得学籍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并上报有关教育主管部门,按相关文件规定处理。


0 7
其他说明



1.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往年被专项计划录取后放弃入学资格或退学的考生,不再具有专项计划报考资格。

2.我校自强计划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按学校有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

3.如本简章与教育部最新文件有冲突, 以教育部最新文件为准。


0 8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26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58

咨询电话:0571-87951001,87951006


咨询邮箱:zsc@zju.edu.cn


监督邮箱:zsjd@zju.edu.cn


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网:http://zdzsc.zju.edu.cn


本招生简章由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内容来源:浙江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
今日编辑:浙江大学融媒体中心学生记者团 张雯昕
责任编辑:金丽娜 杨哲青


精彩推荐




图片

入校专属通道已开放!致敬生命重托
图片

打卡浙大,名额限量开抢!
图片

浙大40个院系,祝你“录取”!

图片


图片
点分享
图片
点收藏
图片
点在看
图片
点点赞







请到「今天看啥」查看全文


推荐文章
人生研究所  ·  能私聊解决的,就别发朋友圈了
8 年前
潮音乐  ·  这首歌翻成英文版也这么带感!
8 年前
财税实务课堂  ·  很快,这本证书就将是会计入门门槛!
8 年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