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讲述了一位消费者通过饿了么平台在滕州市的某某生活超市购买了可口可乐碳酸饮料,收货后发现其中一瓶可乐过期十天。消费者与商家沟通无果后,依据《食品安全法》进行投诉,要求商家赔偿。文章还强调了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和商家、监管部门、消费者各自的责任。
消费者通过饿了么平台购买可乐,收货后发现其中一瓶过期十天。
消费者与商家电话沟通,商家承认店内存在过期商品,但未能妥善解决。
消费者认为商家出售过期食品侵犯了其健康权和知情权,要求商家按“退一赔十”原则赔偿。
文章强调食品安全的重要性,商家要恪守法律底线和道德良知,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消费者也要提高警惕,共同关注食品安全治理。
近日,一位网名为“友爱喵”的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上公开投诉滕州市的某某生活超市。投诉内容称,该消费者于2025年3月26日通过饿了么平台在某某生活超市购买了可口可乐碳酸饮料,收货后发现其中一瓶可乐的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16日,保质期为12个月,收货时已经过期十天。
据悉,消费者在收到过期商品后,先是与商家进行了沟通,但未能得到妥善解决。
在电话沟通中,商家承认店内确实存在过期商品,是因为没有及时处理和下架,导致过期商品与未过期商品混在一起发给了消费者。
消费者质疑,如果自己不仔细检查生产日期就喝了这瓶过期可乐,出现了健康问题,商家是否有能力对消费者负责?
消费者认为,对外出售过期食品已经触及食品安全的红线。商家将过期与未过期商品混合发给顾客,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因此,该消费者依据《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经营者赔偿金额不足以赔偿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要求商家按“退一赔十”原则进行赔偿,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元。
众所周知,过期食品不仅营养价值大幅下降,而且极易滋生细菌,食用后很可能引发腹泻、呕吐等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甚至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将过期食品出售给消费者,无疑是对消费者健康权、知情权的极大侵犯。
进入2025年,各行各业都面临着不小的经营压力。小型超市销售缓慢,进货周期被迫延长,确实容易出现个别商品超过保质期的情况。
但是,这绝不能成为商家疏于食品安全管理的借口。
笔者建议,小型超市要定期对店内商品进行全面盘点,重点检查生鲜、熟食、乳制品等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下架和销毁过期商品。
同时要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食品安全意识。完善进销存管理制度,避免过期食品流入销售渠道。
对于售卖过期食品的违法行为,决不能放松警惕。相关部门要加大日常抽查频次,强化风险监测。
同时,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商家自觉守法,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参与食品安全治理的良好氛围。
在日常购物时,滕州的朋友们也要提高警惕,养成仔细查验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的好习惯。
购买前要仔细查看外包装,购买后要及时检查商品。如发现过期或其他问题食品,一定要及时向商家反映,必要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还应主动学习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容不得半点疏忽大意。
商家要恪守法律底线和道德良知,把食品安全放在首位。监管部门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形成监管合力。
只有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构筑起食品安全的铜墙铁壁,让百姓吃得安心、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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