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在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IT)项目立项管理方面的探索和实践。通过设立独立的临床研究中心,加强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利用信息化系统提高管理效率,该机构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临床研究管理模式。文章还讨论了该机构在提升科学性审查能力和效率、加强伦理审查建设、充分利用国家平台监督并规范临床研究、立项管理改革等方面的思考和讨论。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医疗机构立项管理是临床研究规范化管理的首要环节
不同于IST项目,IIT项目的立项审核均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科学可行的立项管理是开展高质量IIT项目的基础保障。
关键观点2: 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在IIT项目立项管理方面的实践
该机构通过设立独立的临床研究中心,加强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利用信息化系统提高管理效率,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临床研究管理模式。
关键观点3: 提升科学性审查能力和效率
该机构通过分类管理、设立独立的IIT项目科学性审查专家库等措施,提升临床研究的科学性审查能力和效率。
关键观点4: 加强伦理审查建设
该机构探索应用泛知情签署、鼓励购买保险等措施,加强伦理审查建设,充分保护受试者的权益。
关键观点5:
通过立项管理改革,该机构解决了阻碍临床科研的难点和痛点,大大提高了科研项目立项的数量和效率,促进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设。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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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探索和思考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nvestigator-Initiated Trial,IIT)项目立项管理模式,对标以注册为目的的临床试验(Industry Sponsored Trial,IST)项目管理,规范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项目立项管理流程,促进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管理体系完善,提升临床研究质量管理水平,保护研究参与者权益。
方法通过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临床研究规范管理首批试点地区之一,海南省某医疗卫生机构临床研究管理为例,梳理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难点堵点,分析并规范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立项管理。
结果医疗机构立项管理是临床研究规范化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保障,科学可行的立项管理是开展有深度、高质量IIT的有力抓手。
结论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案例研究表明,科学可行的立项管理是开展有深度、高质量IIT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临床资源,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建设高水平的研究型医院。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Investigator-Initiated Trial, IIT)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的,以人个体或群体(包括医疗健康信息)为研究对象,不以药品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等产品注册为目的,研究疾病的诊断、治疗、康复、预后、病因、预防及健康维护等的活动,与企业资助和发起的药物临床试验(Industry Sponsored Trial, IST)相对应,构成了临床支撑科技创新转化的重要力量。2021年7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了《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赋予4个省市临床研究管理的创新试点,海南省因之前获得国务院授权而设立的全国唯一的"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可享受国际创新药物同步落地使用的政策,如何充分利用大型医院的临床资源和数据,将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与创新药物的引进和使用相结合,是海南省大型医疗机构面临的挑战,也使海南省在4个试点省市中备受瞩目。本文以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临床研究管理为例,以国家相关政策指导文件为依据,对该机构的临床研究管理流程进行梳理,重点分析其立项管理过程中的经验和不足,意在探索高效可行的管理模式供同行借鉴。
早在2016年,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为规范非注册临床研究行为,促进临床研究健康发展,以成功获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为契机,尝试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施分类管理,在省内率先成立了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并制定临床研究管理办法。临床研究中心下设综合办公室、项目管理部、生物统计室和质量管理办公室,与科研管理部门合署办公。本文以该机构IIT管理在新的监管背景下所制定的管理细则为基础,分析和探讨了医务人员在IIT项目立项过程中面临的难点和痛点,以特设委员会的审查内容和程序为线索,通过提高风险管控能力、加强受试者权益保护和优化审批流程等举措,探讨了促进临床科研创新的方法和经验,以期为完善医疗卫生机构内部IIT管理体系提供参考。
将IIT项目中是否根据研究目的对受试者施加干预措施而分为观察性研究和干预性研究两类,其中后者由于受试者处于更高的风险中,而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根据医疗机构中开展临床研究的过程,可分为立项管理、实施管理和结题审查及成果管理3个阶段,而对保护受试者,保证临床研究项目方案的科学性、研究的真实性和客观性而言,加强立项管理过程尤为关键。
2.1 立项管理是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研究的难点和痛点为促进科技创新和临床转化,2016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卫生与健康科技创新的指导意见》,国家各级部门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并安排了相应的财政预算,大型公立医院医务人员的科研意识和热情也有了空前提高。笔者对该医疗机构临床医护人员进行了针对阻碍和影响临床研究的问卷调查,发放问卷420份,有效问卷420份,发现立项管理手续繁杂、周期过长等位列首位,占49.36%,影响临床科研的主要因素问卷调查结果见 图1 。为此该机构科研管理部门针对立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意图提高审查效率和质量,推动临床科研立项增长。2.2 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立项审查的内容和管理流程该机构设立的临床研究中心,通过专业学术指导、伦理审查监督及研究资金支持等方式,加强对临床研究的监督管理和统筹协调,支持和组织临床研究学术交流和培训,促进临床研究质量提升和效能提高。在临床研究管理委员会指导下,进行形式审查、科学性审查、伦理审查、过程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结题管理和档案管理( 图2 )。项目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医疗机构要求向临床研究管理部门提交立项申请,递交临床研究方案和相关资料,申请立项审查 [ 1 ]。IIT项目的立项从研究者基于科学伦理和可行的角度设计临床研究开始,组建研究方案设计的人员团队,制定研究方案,由管理部门审查逻辑性及各要素齐全性。科学性审查重点审查IIT项目研究方案,研究背景和意义应具有创新性,方案设计和项目实施合理可操作。根据研究类型分类进行:(1)回顾性研究,经临床研究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根据IIT项目研究内容,匹配5名学术委员会专家对以上内容进行函审。选择的学术委员会专家覆盖研究所属专业领域和研究方法学领域,学术委员会专家返回意见后,主要研究者根据意见逐一进行修改。(2)前瞻性研究,包括前瞻观察性研究和前瞻干预性研究。经临床研究中心形式审查通过后,由临床研究中心组织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对IIT项目进行会审。主要研究者出席会议并对研究方案和研究实施进行详细汇报,由委员会专家进行现场评议。IIT项目通过科学性审查后,主要研究者将科学审查结论和申报材料递交给医学伦理委员会。机构医学伦理委员会按照工作制度,对临床研究独立开展伦理审查,确保临床研究符合伦理规范。根据研究性质确定审查方式:(1)观察性研究选择快速审查流程,选择2名伦理委员会委员作为主审委员。(3)干预性研究选择会议审查。召开会议,到会委员至少超过全体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半数,包括医药专业、非医药专业、独立于本机构之外的人员,以及不同性别的委员( 图3 )。IIT项目经过科学性审查和伦理审查批准后,须完成国家卫健委"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备案,上传IIT有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接受同行和社会监督。单中心研究由本中心主要研究者账号进行备案,多中心研究由组长单位进行备案,组长单位备案信息必须增加参与单位和负责人信息。单中心备案由临床研究中心管理人员对备案信息对照立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重点关注研究经费来源、研究内容、研究分组信息、测量指标和招募状态。相关附件上传应将立项申请材料均上传,保证相关信息完整并公开。IIT合同审查是规范IIT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IIT项目涉及的合同可能有多种,包括资助合同、委托合同研究组织合同、委托检测合同、与分中心签署的合作合同等 [ 2 ]。重点审查付款方式和时间、知识产权归属、签约方权责、保险购买和研究参与者损害赔偿等,涉及医疗机构的法务部、审计部、财务部、科研部及医院办公室等多部门协同,如果串行审查势必耗费大量时间在等待和部门之间的衔接上。因当前IIT开展注重时效性,科学审查和伦理审查耗时较长,且因合理性无法同步进行审查。所以示例机构创新改进流程,将合同审查前置,在进行科学审查和伦理审查的过程中,同步发起合同审查,充分利用信息化办公和项目管理便利,由科研管理部门协同医院办公室,将待审资料并行发布给相关部门,限时审结、限时反馈修订。待立项通过后,便可及时签署研究合同,保证了项目的及时开展,使临床资源得以最大化利用 [ 3 ]。科研管理的信息化是提高管理效率、保证管理质量的重要手段。该机构在省内最早引进了临床科研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并在实施过程中做本地化流程改造,与伦理管理系统、办公管理系统对接,尽量保证材料准备、提交、审查及反馈等通过系统实施,提高了审查频次,保证了审查质量,促使该机构的临床IIT研究项目得到了快速增长。
长期以来,国家对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既包括科技创新,也包括充分利用良好的临床治疗和数据促进科技转化,体现在公立医院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均衡性。多年来国家财政在生物医药基础研究领域的大量投资,使临床医师埋头于基础研究,而舍弃了自身的临床研究资源和优势。
近年来,国家对IIT项目开展的支持,IIT研究在医疗领域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研究型医院的IIT研究数量得到了显著提升。这得益于政策的支持和科研环境的改善,国内研究者获得了更多自主开展临床研究的机会和动力。与药物注册研究相比,IIT有其自身特点,发起人既是申办方又是研究者,研究类型复杂多样,项目内部监督机制较薄弱 [ 4 , 5 ]。面对快速增长的IIT项目,医疗机构也迎来了新的挑战,IIT项目的立项管理是临床研究规范化开展的重要环节 [ 6 ]。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位处国家首批临床研究规范管理试点地区之一,承担了规范和创新IIT管理的重任。该机构充分利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政策优势,将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与国际创新药物的引进和使用相结合,形成了具有鲜明海南特色的临床研究管理模式。科学合理的立项管理,实施严谨的"准入制",是开展高质量IIT项目的基础保障。目前国内IIT项目增长迅速,各级医疗机构对IIT的管理参差不齐,部分机构由科研管理部门管理,部分由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部分成立专门的临床研究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目前,IIT项目管理多依赖于医院内部机构,其中,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管理占44.0%,科技管理部门管理占34.4%,设立IIT独立管理部门仅占5.4%,其他管理部门占3.1% [ 7 ]。经调查,海南地区规模排名前三的医疗卫生机构IIT均在科研管理部门进行管理。IST项目开展前必须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因此,在医疗机构立项管理中几乎替代了科学性审查环节 [ 8 , 9 , 10 ]。IIT项目的发起资质要求低于IST,且研究内容多样广泛,科学性审查至关重要。本文研究对象海南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成立了独立的临床研究中心,区别于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负责拟定本单位各项IIT项目管理制度和全流程管理。为提升临床研究的科学性审查能力和效率,针对IIT进行分类管理,根据研究性质,将研究分为观察性研究和干预性研究两大类。观察性研究可通过函审和同行评议进行审查,干预性研究的科学性审查必须经专家现场会议审查。设立独立的IIT项目科学性审查专家库,可纳入覆盖临床各专业的专家,并纳入省外评审专家,保障公平性。在伦理审查方面,知情同意是保护受试者权益、落实尊重原则的重要措施 [ 11 , 12 ]。该机构探索应用泛知情签署,泛知情涵盖了生物样本库、临床诊疗或研究剩余样本、医疗数据,利用以上内容开展的IIT可申请豁免知情同意,极大减轻IIT开展过程中的负担。对研究参与者的参与周期、采样时间点、受益和风险重点告知,充分知情。鼓励购买保险,充分保障受试者的权益 [ 13 ],及研究的顺利开展 [ 14 ]。该机构还探索建立临床研究发展专项经费,评估项目先进性和安全性,为无经费资助项目提供保险购买费用,保障研究参与者的权益。国家卫健委要求各医疗机构的IIT项目在启动前实施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https://www.medicalresearch.org.cn)备案 [ 15 ],公开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目前,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与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平台已经互通,可同步进行登记注册。国内临床研究项目仅在备案系统进行项目登记,并未充分利用该系统。该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国家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进行项目公开登记,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记录严重不良事件、违背方案事件、研究进度、研究结果及病例报告,对IIT的开展进行持续审查和结题审查。医院科研管理机构在推动医院IIT临床科研管理中扮演着双重角色,首先要按照现有的政法和法规履行审核和把关的职责,使得每一个科研项目在科学性和受试者保护方面都能经受检验和审视;其次要有服务意识,与医务人员和科研团队密切配合,切实提高审查备案效率,帮助医务人员在项目立项和实施中解决碰到的实际问题。该医疗机构通过上述立项管理改革,较大程度上解决了阻碍临床科研的难点和痛点,立项所需时间从3个月大幅度缩短为1.1个月,立项数量和金额也有了显著提高( 图4 )。通过立项管理改革促进了IIT项目的开展,促进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建设。该管理模式具有以下优势:(1)高效审查流程:通过信息化系统和前置审查机制,提高了审查效率和质量。(2)多方位支持:成立独立的临床研究中心,提供全方位支持,确保项目顺利进行。(3)政策优势:充分利用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的政策,结合国际创新药物的引进和使用。然而,该模式也存在一些局限:(1)专家资源有限:科学性审查专家库的专家资源有限,可能存在专业方向覆盖不全的问题。(2)伦理审查负担:尽管探索了泛知情签署,但对不符合豁免条件的项目,伦理审查仍存在一定负担。(3)经费来源多样性:IIT项目的经费来源多样,资助数额差异大,可能影响项目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综上所述,医疗机构立项管理是临床研究规范化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保障,不同于IST项目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IIT项目的立项审核均在医疗机构内部进行,科学可行的立项管理是开展有深度、高质量IIT的有力抓手 [ 16 ]。将IIT和IST归为一个部门管理,不仅可以用IST的管理经验来指导IIT项目管理,而且可以整合医院的临床研究资源,为所有涉及人的科学研究提供专业化、管理和服务相统一的综合性技术支撑平台 [ 17 ]。海南省某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的案例研究表明,科学可行的立项管理是开展有深度、高质量IIT的有力抓手,充分利用政策优势和临床资源,产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建设高水平的研究型医院。【免责声明】本文为转载,德大医械不对其准确性、立场性及观点负责。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德大器械产业管家或联系电话17712584826,我们将立即处理,以保障各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