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一醒过来就看人讨论最近热搜给的婚姻案例给的太翻车。我讲了讲我的看法,核心问题是没增量了,所以现在离婚分财产越来越刺刀见红,那些男方提前做好准备让女方无钱可分的案例怕大家模仿,所以不让写。女方拿走盈利给男方剩下债务的案例又要绕着写,感觉男方“也没亏”。
别扭啊。
昨天案例是法官讲,说一套在2022年评估200万的房子,一审离婚时女方要拿走近百万;二审法官考虑到男方父母出了42万首付,所以“只”让男方补偿女方60万现金。
这案例一放出来就炸了。因为房子这东西是基础民生。评论区直接翻车。“这房子还有85万房贷啊,是贷款全归男方啊”。
200万减去85万房贷,房子价值也就是115万,女方拿走60万,男方剩下就55万,哪里考虑了男方父母给的42万首付呢?
现在是2025年,2022年高点评估说价值200万的房子,现在别说140万了,120万卖不卖得掉都是个问题。这案子明显男方是被清干净了啊。
你说讲离婚,放这种案例,大家都不傻的,看了肯定更加不敢买房了啊。为什么不放点女孩子离婚分不到钱的案例呢?
不是没有,是怕模仿。尤其是现在的婆婆越来越年轻,她们懂法了,年轻女孩子结婚就分不到钱了。
比如我之前介绍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案例。男方是个程序员,上海本地人有房月入4万左右,女方外地人,结婚多年提起离婚却发现一分钱都分不到,最后是女方主动撤诉求和解想不离婚。
怎么回事呢?
是男方妈妈厉害。首先是房子一直握在她手里,不给儿子产权。接着是每个月用房租加上带孙子的“家务劳动补偿”做理由,把男方每月的结余清空,办了个子卡给男方消费。
男方没房子没积蓄,钱全被他妈用带孩子的家务劳动补偿卷走,女方离婚分什么啊?
而女方要男方实现的承诺,也就是结婚时男方承诺在女方老家给女方买房这点,恰恰也和我国前几天出的婚姻法新规想吻合。要是男方有钱,那么法官依照新规是有办法让女方分到钱的。可是男方妈妈提前把钱“合法”的拿走了,有协议有证人都没用啊。
不是没有女方离婚吃亏的例子,是这些例子因为太容易模仿,所以在舆论中不让科普。
归根到底原因还是现在房地产没增量了。存量角度,一旦离婚就是夫妻零和博弈,谁先预备好离婚,谁就能在这场博弈中占据先机。
道理讲明白不难,难的是继续维持住目前这套婚姻制度。
大家慢慢都不傻了。
别扭啊。
昨天案例是法官讲,说一套在2022年评估200万的房子,一审离婚时女方要拿走近百万;二审法官考虑到男方父母出了42万首付,所以“只”让男方补偿女方60万现金。
这案例一放出来就炸了。因为房子这东西是基础民生。评论区直接翻车。“这房子还有85万房贷啊,是贷款全归男方啊”。
200万减去85万房贷,房子价值也就是115万,女方拿走60万,男方剩下就55万,哪里考虑了男方父母给的42万首付呢?
现在是2025年,2022年高点评估说价值200万的房子,现在别说140万了,120万卖不卖得掉都是个问题。这案子明显男方是被清干净了啊。
你说讲离婚,放这种案例,大家都不傻的,看了肯定更加不敢买房了啊。为什么不放点女孩子离婚分不到钱的案例呢?
不是没有,是怕模仿。尤其是现在的婆婆越来越年轻,她们懂法了,年轻女孩子结婚就分不到钱了。
比如我之前介绍过一个很有意思的案例。男方是个程序员,上海本地人有房月入4万左右,女方外地人,结婚多年提起离婚却发现一分钱都分不到,最后是女方主动撤诉求和解想不离婚。
怎么回事呢?
是男方妈妈厉害。首先是房子一直握在她手里,不给儿子产权。接着是每个月用房租加上带孙子的“家务劳动补偿”做理由,把男方每月的结余清空,办了个子卡给男方消费。
男方没房子没积蓄,钱全被他妈用带孩子的家务劳动补偿卷走,女方离婚分什么啊?
而女方要男方实现的承诺,也就是结婚时男方承诺在女方老家给女方买房这点,恰恰也和我国前几天出的婚姻法新规想吻合。要是男方有钱,那么法官依照新规是有办法让女方分到钱的。可是男方妈妈提前把钱“合法”的拿走了,有协议有证人都没用啊。
不是没有女方离婚吃亏的例子,是这些例子因为太容易模仿,所以在舆论中不让科普。
归根到底原因还是现在房地产没增量了。存量角度,一旦离婚就是夫妻零和博弈,谁先预备好离婚,谁就能在这场博弈中占据先机。
道理讲明白不难,难的是继续维持住目前这套婚姻制度。
大家慢慢都不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