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旨在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保障群众饮食安全。《规定》共27条,涉及责任分配、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任职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市场监管总局为了保障食品安全,特别针对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及其相关责任主体,制定并发布了此规定。
关键观点2: 规定共27条,内容全面
该《规定》涵盖了责任分配、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任职要求、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全方位地保障了食品安全的各个方面。
关键观点3: 目的是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高风险防控能力
通过制定《规定》,市场监管总局旨在督促相关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度和风险防控能力。
正文
《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
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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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托幼机构、养老机构、医院、机关食堂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全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为督促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维护群众饮食安全,市场监管总局将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单独立法,制定出台《规定》。
《规定》共27条,对集中用餐单位、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企业、供餐单位,从责任分配、风险防控机制、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任职要求、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