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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独到发慌,就去看看刘亮程《一个人的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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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每晚·舒音 | 朗诵:飞扬
原著:埃默·托尔斯

三十多年前,出生于沙漠边缘荒村的刘亮程,告别亲人和家乡,孤身一人来到省城乌鲁木齐。

和无数个漂泊异乡的人一样,他因陌生的环境而惶恐,为陌生的生活节奏而迷茫,迟迟没有归属感。

那时的刘亮程并不知道,自己若干年后会声名鹊起,被誉为“20世纪中国最后一位散文家”。

他只是本能地在最孤单无助的时候,开始自己最擅长的事情——创作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

刘亮程在书中化身一个叫“刘二”的闲人,一样身处偏僻封闭的村庄,却与周围的人和事格格不入;一样家境贫苦,不得不在生活的重压下踽踽独行。


但“刘二”总有闲心,品味一朵花的微笑,看一头驴的骄傲,欣赏一棵树的无忧无虑,然后怡然自得。


刘亮程在这本书里,构建出一个精神上的桃花源,抚慰了无数漂泊的灵魂。


如果你也正孤独到发慌,不妨来读一读《一个人的村庄》。

每个人的人生
都是一场由生到死的独行
许多年前,刘二出生在新疆一个荒僻的村庄,但他又不完全算这个村的人。

因为他家是从外省逃难过来的外来户。

即使刘家人也和其他人一样,在村里挖了地窝子住下,又在地窝子里生了好几个孩子。

但在几辈子都长在这里的村民眼里,刘二家依然是没有根的。

刘二从小就能感受到村里人有意无意的疏远,而自己一家人就在这样的环境里,沉默地生活着。

真正让人绝望的,是几年后刘二的父亲因溺水意外去世。

当时,母亲竟然找不到足够的人手,把父亲的棺木抬到村里的墓地。

她只能听任来帮忙的邻居偷懒,把棺木胡乱埋在家门对面的河湾地里。

父亲走后,刘二一家孤儿寡母住在坟墓对面,过着更加凄冷孤单的日子。

又过了两年,刘二的母亲,带着孩子们再嫁到黄沙梁村。

后父是黄沙梁村土生土长的村民,有传了好几代的根基,有羊圈里攒了无数年的肥土。

但这并不能改变刘二的处境,他依然是进入了一个陌生的环境,要和陌生的人群相处。

当然,最陌生的还是跟后父相处的生活。

后父家有个很大的院子,角角落落堆积着无数的旧物。

刘二总想把手伸到每一处,在院子里打上属于自己生活的印记,却常常惹起后父的怒气,因为这些旧物上凝结着后父的回忆。

随着时间的流逝,刘二和后父还是在朝夕相处中慢慢熟悉起来。

然而好景不长。

十五岁那年,刘二考上中专,又不得不离家上学,开启新一轮的孤独。

再加上父母卖掉老宅,一家人搬了又搬,他们离县城越来越近,离熟悉的人和事越来越远。

刘二的兄弟姐妹也陆续长大,纷纷离开,去过各自的生活。

这就是残酷的现实,偶然和某些人相遇,又必然地走向别离。

也许是自己主动走向远方,也许是无助地看着身边的人匆匆变幻。

时间和空间,如最残忍的刮刀,一层层刮掉我们熟悉和留恋的一切。

孤零零在从生到死间奔走,就是每个人都逃不脱的宿命。


不能与孤独和解
就会被喧嚣吞噬
刘二的前半生,几经搬迁,但他记忆最深刻的,还是包容了他整个少年时期的黄沙梁村。

黄沙梁村位于沙漠边缘,除了环境更恶劣以外,它和无数农村一样,封闭而保守。

大多数村民世世代代居住在村里,彼此的生活紧紧绑定在一起。

他们时不时聚在一起,庆祝哪一家的男丁出生,或者哀悼哪一家的老人死亡。

他们也会三两成群说长道短,嘲笑某家人田里收成不行,某家人的驴发情没有精神,再充满恶意地把一切归因于这家男主人没本事。

人人都在观察和议论别人,也在被别人观察和议论。

绝大多数村民都是按部就班地春耕,秋收,结婚,生子,唯恐脱离大众的节奏,被大众排斥或者强行干涉。

刘二不想这样。

他觉得即使自己注定是个普普通通的人,也要给无聊的岁月找些特殊的意义。

所以刘二特别喜欢闲逛。

他常常用铁锹在这里铲平个土包,在那里挖个大坑。

随手一个动作,就能让一片野草改变长势,让一只虫子永远迷失方向。

他还曾突发奇想,想方设法安排一窝蚂蚁搬家。

整整一下午的时间,他用米粒引诱,挖水沟断路,与蚂蚁斗智斗勇不亦乐乎。

他也曾在兴致来时,专门跑到村西头,非常有仪式感地送太阳落山。

再等第二天早上起来,到村子最东头,迎接朝阳一点点从地平线升起。

他也参加过村里的集体收麦子。

干完活之后,别人转战他处,他就主动留下来看守。

寂静的旷野中,他仰头看天,看云,内心无比安闲。

刘二知道,自己在其他人眼中,是如此地离经叛道。

他却毫不在意,尽情享受这份孤独,也在独处中得到无穷的乐趣。

哲学家帕斯卡尔说:“几乎我们所有的痛苦,都是来自我们不善于在房间里独处。” 

人是社会性动物。但这世上实在有太多的人,为了有所归属,付出了太多代价。

因为害怕被排斥,宁可压抑自己的个性,也要迎合“主流”。

因为害怕被抛弃,所以拼尽全力也要加入某个圈子,哪怕因此痛苦无比。

但真正的孤独,从来不是身体的形单影只,也不是行为的特立独行,而是内心的格格不入。

人这一生只有一次,不如狠下心来,屏蔽无关紧要的声音,放下杞人忧天的顾虑,大胆为自己而活。

在某些时刻,完完全全敞开内心,享受半日闲暇,用片刻的独处,滋养自己的灵魂。

叔本华在《人生的智慧》中说:“人们在这个世界上要么选择独处,要么选择庸俗。”

唯有安下心来与孤独和解,生命才能在独处中变得蓬勃而丰盈。


人生最好的归宿
是在孤独中成就自己
三十岁的时候,刘二已经结婚生女,在县城的某个角落,有了个不大却温馨的家。

他却不甘于平庸无趣的日子,主动放弃一切,奔向此前从未到过的远方——省城乌鲁木齐打工。

这是个完全陌生的环境,触目所及,没有黄土青苗,只有钢筋水泥的森林,和远离土地的四季变化。

刘二抬头四顾,不见春耕秋收,唯见无数人不分冬夏,不分晴雨,出没于一个个工厂或者写字楼。

人与人之间的物理距离更加拥挤,心理距离却空前疏远。

书外的刘亮程,对此深有感触。

他开始以刘二为主角,写自己最熟悉的村庄。

他想起小时候,家中养过一只叫黑夜的母鸡,外形并不讨喜,性格也很有些孤僻。

刘二的母亲不喜欢黑夜,也不打算让它坐窝孵小鸡。

黑夜却悄悄在柴垛底下挖了个洞,一点点藏起自己的鸡蛋,独自孵化小鸡。

它用一场远离鸡群的孤独,换得自己基因的延续。

而不至于像很多母鸡那样,浑浑噩噩吃食、生蛋,然后到某一天突然被人吃掉。

这样的故事,在他的笔下还有很多。

他想起很久以前,村里有一辆马车陷落到泥潭里。

马主人跑出去找人帮忙,可等他回来时,却不见了马车。

有人说,是马自行拉着车走了。

刘二觉得,马一定有自己的方向,自己的目标。

马虽然和人生活了一辈子,但人并不理解马,马也不需要人。

在刘亮程的笔下,万事万物都有自己的价值。

房屋变旧、变矮,墙体随着时间流逝一点点下沉,其实那是老墙在土地上慢慢生根。

等到根扎得足够深,老墙就不惧雨打风吹傲然屹立,它在村里也就有了尊严。

就像一个人,熬过寂寞慢慢修炼,有了价值就会收获尊重。

村庄荒凉,偏僻,似乎丢了都没有人知道。

可父亲告诉过刘二,在所有人、所有城市都在朝未来奔跑的时候,是弱小的村庄担当起断后的重任。

它虽然荒凉,却用尽全力抵御着寒风的肆虐,抵御着野草的入侵。

这就是村里每个人的重要作用,哪怕他们自己并不清楚知道。

写着写着,刘亮程惊奇地发现,早年间那些贫困苦痛的往事,如今回忆起来只剩下温柔和欢乐。

他原本孤寂迷茫的内心,也在写作中一点点治愈。

他前前后后一直写了九年,从青年写到中年,一直默默无闻,也一直苦苦坚持。

1998年,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结集成书,一出版就引起轰动。

刘亮程也被无数读者誉为“当代陶渊明”.从此开启了更广阔的人生。

周国平曾经写道:独处是人生中的美好时刻和美好体验。虽有些寂寞,但寂寞中又有一些充实。一切严格意义上的灵魂生活,都是在独处中展开的。

一个人只有排除掉外界的干扰,才能持续向内探索,看见真正的自己。

孤独其实是一场修行,帮助我们修成一颗强大的内核,笑对世间一切无常和未知。

哪怕前路风雨如晦,内心坚定的人,也能坚定找到自己的归宿,踏踏实实活出无悔无憾的一生。

书中有一句话,让无数人感慨万千:

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命中,孤独地过冬。

孤独是生命的常态,我们唯一能把握的,就是如何对待孤独。

把孤独看做被人群遗弃,于是努力委屈自己迎合他人。

这样的人只能在违心的合群中消耗自己,直到最后丢掉了本心。

把孤独当做一种享受,用听雨、赏月、读书、旅行……排遣自己独处的时光。

如此,既填满了日程上的空洞,又能在奔波劳顿中偷半日闲暇,让自己整理好心境再出发。

最高层的境界,是把孤独视作自由。

完全摒弃掉俗世的干扰,在安静中思考,在专注中精进,在独来独往中成就自我。

萨拉·梅特兰说:“独处,是强大之人的标配,是最为深刻的自我成长。”

点个在看,请做一个主动拥抱孤独的人,终有一天,你的孤独,都会化作生命里最好的礼物。

*注:配图来自摄图网

*作者:微光倾城,慈怀每天一本书签约作者。

*朗诵: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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