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文章讨论了前国家体操队员吴柳芳因网络直播行为引发的一系列舆论争议和观点碰撞。吴柳芳作为主播被禁后重新获得关注,引发了关于其行为的性质、道德评判、个人选择和社会对新兴现象的态度等问题的广泛讨论。文章从不同角度分析了这一事件背后的复杂问题,包括法律、道德、社会舆论和个体选择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文章主题
本文主要围绕前国家体操队员吴柳芳的网络直播行为及其引发的舆论争议进行阐述。
关键观点2: 法律层面
在法律问题上,不存在所谓的“擦边”问题,行为要么是合法的,要么是违法的,不存在中间状态。
关键观点3: 道德层面
关于吴柳芳的行为是否涉及道德问题,存在不同的观点。性感并不区分“好女人”和“坏女人”,只有高雅和低俗之分。可以评论吴柳芳的直播不够高雅,但不能将她视为道德上的“擦边”人物。
关键观点4: 个人选择和社会态度
吴柳芳选择从事网络主播行业是个人自由,但社会对此有不同的看法和态度。有人认为她的行为不可接受,有人认为这是个人自由的选择。这种分歧反映了社会在对待新兴现象时的道德模糊性和态度差异。
关键观点5: 社会舆论和影响力
吴柳芳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舆论和争议。不同的观点和立场在这个问题上产生了碰撞和讨论。同时,她也因为这一事件获得了更多的关注和知名度。
正文
文|许纪霖,华东师范大学特聘教授、历史系博士生导师昨天晚上,前国家体操队员、网络女主播吴柳芳被解禁了。消息传来,她的账号粉丝数几乎以每分钟1万的速度疯狂增长。我也给她增加了一个关注,不是说我有多喜欢她,而是想捍卫她做人的权利。我们知道吴柳芳事件以后,舆论持续在发酵,有人说她“擦边”。对于这个“擦边”的问题,我们需要从几个层面进行分析:首先,在法律层面上,它有没有“擦边”?在法律问题上,不存在所谓的“擦边”问题,行为要么是合法的,要么是违法的,不存在中间状态。很多人说她“擦边”,可能是因为她作为性感女主播的形象,让人觉得从事这类行业的女性都不是好女人。第二,在道德层面上,人们往往将某些行业视为“好女人”从事的,而某些行业则被视为“坏女人”从事的,并将吴柳芳归类为某种“坏女人”。但真的是这样吗?性感实际上也可以是一种美,包括身体的美和气质的美。性感并不区分“好女人”和“坏女人”,它只有高雅和低俗之分。你可以评论吴柳芳的直播不够高雅,但你不能将她视为道德上的“擦边”人物,也不能将她与所谓的“坏女人”联系在一起。 第三,吴柳芳在做直播时,能否将自己标榜为世界杯冠军、前国家体操队队员?我认为这是无可厚非的。一个运动员,尤其是国家队队员,在职业生涯中代表国家,因此她不能兼职某些引人注目的行业是可以理解的,但一旦退役,她的身体就不再属于国家,而是属于她个人。今天,她使用这样的符号,并不是在借助这个身份,而是在展示她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汗水赢得的荣誉,这份荣誉是一个人一生中稀缺且独特的文化资本。退役以后又何尝不可?近年来,由于经济不景气,很多人都生活得很艰难。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应该有更多的宽容和理解。人们有选择自己行业的自由,应该尽其所能,社会要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批评,而不是制造过于紧张的氛围。最后,我也要肯定某平台知错就改的难得态度。对于主播是否封禁,应该有明确的标准,不能因为网络上的某种声音占了上风,而屈从于所谓的“民意”。封禁与否,必须有明确的标准,这样舆论才会满意,更能营造一个和谐、宽松的环境,让大家能够在当下就业艰难的时刻能够相互包容,共度难关。
延伸阅读:吴柳芳解禁,但问题没解决
维舟
前体操冠军吴柳芳的抖音账号解禁了,不出意外,关注数大涨:一天之内就从200万涨到了500多万。一些人欢呼这是“庶民的胜利”,似乎一个被不公正对待的人,终于赢回了她应得的权利,个人自由和市场自由压倒了道德保守。但是等等,这真的是胜利吗?和之前的封禁一样,解禁也没有给出理由。这恰好印证了我此前的观点:惩罚她的原因,并非她行为的性质,而是出于对社会不良后果的担忧。在这种情况下,随着社会舆论“风势”的起伏,判决也就随时可能变化,然而这仍然没有给出一个清晰的规则:什么样的“擦边”才是不被容许的?红线究竟在哪里?当然,这本身也是这个“茶壶里的风波”耐人寻味的地方:它标示出社会在遭遇新现象时特有的尴尬境地,在一片道德模糊的灰色地带,人们还在为如何对待这样的新问题争议不休。也许时过境迁之后,最有价值的与其说是各方观点的对错,倒不如说是这些争议折射出当下都有那些光怪陆离的道德信念。
吴柳芳看上去是赢了,经此一事,可说正式出道了,但这是有代价的:“擦边网红”这个标签具有很大的粘性,她不管怎么洗都将很难洗掉,而在很多人眼里,这本身就足以将她钉在耻辱柱上。日前有企业以12万元请她代言,就不乏有人讥讽这倒也“勇气可嘉”,居然请这样一个风评有争议的人物,也不怕影响品牌声誉。也就是说,她现在有了知名度,但美誉度却很难说。她当下所赢得的支持,其实相当脆弱。这最典型地体现在这样一个矛盾处境上:即便是许多同情她的人,实际上也并不认同她的做法。有的是人感叹:“她一个世界冠军,要不是被逼无奈,怎么会沦落到这地步?”也就是说,这种同情是有前提的:你得足够可怜,才能取得原谅。
吴柳芳当然清楚这种心态的广泛存在,因而在直播后洒泪诉说“我家条件不好”,自己那些年如何不容易,而“转型是想改命,也是为了生活”。她说,自己不愿意从事有编制的工作,收入低,三点一线还很枯燥,而且不自由,不能兼职做主播,她想在网上搏一把。也就是说,这一半是出于她的主动选择,想要为自己争取一个机会。有一位因此发出严厉质疑:“不明白这样一个满身伤病,生活窘迫,富有爱心,而且颜值中上,被国字头组织放弃的,为了体操事业奉献了青春,导致自己没有生存技能的,已经30多岁的女孩子,只不过去做直播挣生活费,全国人民对她有这么大的恶意。”然而,问题也正在这里:需要这么多限定词,才能得到允许从事这份职业吗?那如果一个人衣食无忧,纯粹就是喜欢做网红主播,可以吗?试想一下,如果吴柳芳并不可怜,却自主选择这条路,那就更会失去一部分人(说不定是绝大部分人)同情、理解和支持。因为在很多人的心目中,这不是什么抽象的权利,而需要看当事人的处境——同样一件事,你不能做,但她可以,就因为她比你难多了。这就像国内的乞丐,都要说自己如何可怜,迫不得已才如此。也就是说,从事这样为人不齿的行当,只能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才能被接受。有些人只是道德上更为严苛一点,认为哪怕收入低,也不能走这条路,“为了赚钱就能这样吗?”
别看现在的演艺明星在舞台上如何闪亮,在传统社会这类“倡优”向来是遭歧视的贱业,操持以为营生者要面临被族谱除名的绝罚。在那些年头,谁要想学唱戏,无论宣称是出于热爱,还是自食其力,都别指望得到谅解,唯有表明身世凄凉,被逼无奈,才是获得同情的唯一途径。吴柳芳的过往经历固然是真实的,但当她讲述的时候,有意无意中也将之变成了一种博取同情的资源。当她含泪鞠躬时,如果你留意看,背后的墙上挂着一幅书法,是个著名的梗:常被误认为“荡妇”的“坦荡”。这几乎不可能是个意外。正是这个拙劣的埋梗,让人有理由怀疑她的道德真诚:那与其说是道歉,不如说是取悦人的表演。在这件事上,分歧的关键点就在于对其人其事的道德判定:那些认为这在道德上不可接受的,基本都持反对立场;反过来,如果觉得“这又不犯法,自己养活自己”,那就会更倾向于尊重其个人选择。实际上,即便是后一派,其实也不乏有人觉得这就是个下贱营生,约等于出来卖,往轻里说也是不够自尊自爱的。豆瓣上的“大燕威王”说,她对女性同胞的行为选择,“还是相对持非批判态度”,虽然她对发廊妹的生活感到极端震惊,但她自省是个既得利益者,“我没有,哪怕一天,像她们一样活过。”因此,“基层女性的很多困境,即使心存同情,我也不可能完全理解。既然不可能完全理解,让我去做价值判断,那我很有可能站在一个非常傲慢的制高点上,得出非常具有分别心的结论。”这是相当难能可贵的,因为她哪怕不能接受,但还是能反省自己无权评判基层女性的选择。然而,她或许没有察觉到,这仍然是傲慢的,因为她在下意识里仍然把发廊妹(以及网红主播,虽然她并未直接提到吴柳芳,但想必是有感而发)看作是一份下等工作。这恰恰表明,对这些选择及其从业者,要做到平视是何等之难。我发现,把吴柳芳跳“擦边”舞这事看作很龌龊、是自甘堕落的,倒是女性居多,她们还会说,男人们之所以赞成,是因为他们自己就想看,但他们不会让自家女性去跳,所以是伪君子。我既没觉得吴柳芳那样跳舞是下流,也没觉得看她跳舞就是下流,我奇怪的地方就在这里:为什么她们会把吴柳芳跳舞看作那么肮脏可耻?无疑,这种观念本身就是男权文化的产物:让女性遵从女德,告诉她们,展示身体是肮脏下流的,而女孩子的目标就是要做一个“好女人”,并积极与“坏女人”划清界限,否定她们有选择权,因为“向下自由”不是自由。有一种观点认为,如果吴柳芳成名,那对不起干干净净、认认真真工作的女孩子。仿佛吴柳芳就像是通过作弊取得成功,而让循规蹈矩的人吃亏了,所以有必要呼吁更严厉的规则堵住这种擦边的漏洞,要循规蹈矩就都循规蹈矩。另一些进步女权痛恨的理由则是吴柳芳的做法“媚男”,迎合了“男凝”。换言之,如果说管晨辰斥责这位师姐是在给中国体操抹黑,那么这些女权主义者则认为吴柳芳是在给女人抹黑,但总之,都是个人不恰当的行为在给集体抹黑,其预设的判定没有变:都相信她的做法是错误的,在道德上是比自己低劣的。
所不同的是,女权主义者对吴柳芳与其说是痛恨,不如说是痛心,类似“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然而,为什么预设这是自甘堕落,而非正当权利呢?如果这迎合“男凝”,那为什么不是去改变环境,让女性能自信、自由、安全地展现自我,而是默认这些限制是对的,压制那些敢于展现身材的女性?尽管吴柳芳现已解禁,但这样的争论不会就此平息,因为公众在这种道德模糊性的问题上,无法达成共识:这到底是合法的、因而在道德上可接受的,还是不可接受的“软色情”?一个人究竟有多大的自由可以使用自己的身体?不同的道德判定就会导向迥然不同的结论。在不违法违规的情况下,吴柳芳当然有自主选择的权利,但她躲不开道德评判的火力。讽刺的是,她虽然遭受非议,但也正是受益者——想想看,要是她的“擦边”被熟视无睹,那就不可能骤然获得这么多关注。然而,争议归争议,我想必须要有一条底线:道德是用以律己的,不能为了捍卫自己的道德观而吁求权力的干预,否则到时候,失去自由的就不会只是一个吴柳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