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主要介绍了全国人大代表、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对于完善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机制的建议。黄世忠强调“重师轻所”的政策导向,并指出当前资本市场中介机构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已有数家会计师事务所受到处罚。他认为这有助于警醒并推动行业发展,但也提到政策运用不当可能带来的衍生问题。他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处罚时聚焦直接责任人,避免一刀切的做法。
黄世忠认为应完善对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机制,并且在运用政策时要注重精准性和公平性,避免过于注重个案或一刀切的做法。
自2024年以来,已有数家会计师事务所因各种原因被暂停从事证券业务或暂停经营业务,期限不等。
他担心过于严厉的处罚可能导致不良会计师事务所占据主导地位,同时也可能造成拟上市公司及再融资阶段公司的额外负担。
为了避免一刀切的做法,他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处罚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应聚焦于在上市公司重大审计失败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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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民建福建省委副主委、厦门国家会计学院教授黄世忠建议,秉持“重师轻所”的政策导向,完善对从事证券业务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机制。2024年以来,资本市场中介机构面临更严格的监管,有6家会计师事务所受到暂停从事证券业务或暂停经营业务的处罚,暂停期限从3个月到12个月不等。
黄世忠表示,这有助于警醒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督促其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计质量,同时推动行业重新洗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但若政策运用不当也会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衍生问题。
比如他提到,这不符合责任界定应有的精准性和公平性原则,特别是监管部门在评价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质量时,如果过于注重个案(发生审计失败的绝对数量)而忽略整体水平(审计失败占全部审计客户的比例),并以此作为暂停证券业务或经营业务资格的依据,极有可能在上市公司审计市场上造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即不良的会计师事务所凭借市场份额的扩张而逐渐占据主导地位。
另外,一旦所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证券业务或经营业务资格,让拟上市公司以及处在再融资阶段的上市公司不得不更换申报会计师事务所,重新递交申报材料,既需要支付额外的审计和配合成本,又严重影响其时间进展。
为了缓解上述衍生问题,黄世忠建议,除非会计师事务所存在严重的职业道德问题(如配合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独立性严重丧失等)或审计质量管理体系存在系统性缺陷,建议证券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秉持“重师轻所”的政策导向,慎用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采取暂停从事证券业务或暂停经营业务的处罚方式,不断优化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机制。
“‘重师轻所’的政策导向旨在对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将处罚的重点聚焦于在上市公司重大审计失败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合伙人和注册会计师个人。”他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