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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罚8000多万!抖音副总裁回应抄袭案

第一财经  · 财经  · 5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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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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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第一财经 吕倩


近日,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起诉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代码抄袭系列案迎来终审判决。
最终法律责任方面,法院判决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的行为,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抖音公司及某员工立即停止侵害美摄公司技术秘密的行为,并向美摄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8266.8万元。由于该案件属于秘密诉讼,相关判决未在裁判文书网公示。
2月13日,抖音副总裁李亮发文回应称,据其了解,系一名曾在美摄工作过的工程师,自美摄离职两年半后加入字节跳动。在字节工作期间,写代码时重复使用了部分在美摄工作时写过的代码。后经司法鉴定,相关重复代码占比很小,不超过美摄软件的4%、抖音软件的0.8%。这种行为,在字节体系内属于严重违规且明令禁止,目前该员工也已离职。
李亮强调,这件事情提醒公司需要加强管理。公司层面也已针对技术人员组织多次合规培训,也对历史代码进行系统排查。至于目前双方的主要纠纷焦点,李亮称主要在于赔偿金额。他称,公司曾多次与美摄方面沟通,愿意向对方提供赔偿,但美摄提出了远超过相关代码实际价值的赔偿诉求,曾在中国法院提出超过20亿元的索赔,最终法院支持了8000多万的赔偿金额。
美摄公司与抖音的这场纠纷案件持续多年。公开资料显示,2021年5月,美摄公司发现字节跳动旗下抖音等8款产品(包括剪映、巨量创意、Faceu激萌、图虫、轻颜相机、多闪、火山引擎VESDK等)的音视频编辑处理功能代码大量抄袭美摄公司享有著作权的美摄SDK软件。美摄公司以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为由,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就抖音公司及某员工提起侵害技术秘密诉讼。
2023年6月底和2024年5月底,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侵害美摄SDK软件著作权,判令其向美摄公司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约2670.4万元。双方均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25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侵权认定的同时,对一审判决损害赔偿额偏低予以改判。在侵权认定方面,由于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拒绝提交软件源代码,最终法院根据目标代码反编译比对鉴定及软件特有内容雷同,认定被诉软件代码抄袭成立;抖音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通过某员工接触美摄公司软件代码,抖音公司及某员工均侵害了美摄公司的技术秘密。
信息显示,北京美摄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月23日,法定代表人为郑鹏程。经股权穿透,公司最大持股方为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工商信息显示,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前身为新奥特硅谷视频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1990年。2015年9月2日,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2016年6月27日,中国数字视频控股有限公司在香港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今日港股收盘,中国数字视频(08280.HK)股价0.061港元。
2月11日,北京美摄新增多项专利,包括视频剪辑方法和装置,样本生成方法、装置、系统、设备、介质及程序产品,角色扮演模型的训练方法和装置,视频解说生成方法和装置等。
微信编辑 | 龙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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