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子飞下来了,
杯子、灯泡、香水瓶……
上街沿上碎了一地!
10月8日,
随着高空抛物嫌疑人
被警方锁定带走,
地面警戒线撤走,
地处黄浦老城厢的唐城公寓这幕险情,
终于告一段落。
高空抛物,
是悬在人们头顶上的“雷”,
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被称之为“城市上空的痛”。
警方提醒!!!
你在楼上的“随手一丢”
极有可能要负刑事责任!
地处黄浦区学前街蓬莱路的唐城公寓2号楼,是一栋总高26层的高层建筑。9月中旬,有住户持续高空抛物,让楼内居民、沿街商铺、过往行人吓得“瑟瑟发抖”。
记者走访看到,该楼1楼为沿街商铺。一家杂粮煎饼店的店主表示,9月17日清晨6时多,他被从天而降的一枚瓶盖砸中。幸好瓶盖较轻,未有大碍。他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楼内居民。有人报警,但高空抛物的现象没有改善。之后,又有瓶子、杯子之类的东西砸下来。
在居委会干部和警方的协调下,该片上街沿的马路对面,安装了监控探头。居委会干部说,探头运行后,捕捉到了两次高空抛物,第一次因在晚上,拍不清楚;第二次在10月初。警方根据拍摄结果,最终锁定嫌疑人,于10月8日将一名高层住户带走调查。
高空抛物罪是2021年3月1日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设的罪名,规定: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如果被告人高空抛物造成他人重伤甚至死亡的,依照上述条文规定,不再适用高空抛物罪名,刑罚也会更重。
具体来说,如果通过高空抛物的方式故意伤害或者杀害他人,在刑法上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如果是过失造成他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后果,可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过失致人重伤罪。
2021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将高空抛物明确为违法行为。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2023年8月28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又将高空抛物增列为应予处罚的行为。这一规定填补了高空抛物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之间的立法空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第四十二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有危害他人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危险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尊敬的业主朋友:
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安全,请大家一起携手,共同抵制高空抛物行为,杜绝高空坠物现象。在此,物业服务中心温馨提醒广大业主朋友注意以下事项:1、请您加大对周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引导家人及亲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请看管好自家小孩,避免因小孩随意高空抛物造成事故。2、请您不要在室外阳台和窗户外沿摆放盆栽、放置拖把等物品,请经常检查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窗台外立面是否存在开裂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并做好楼上楼下安全防护后修复。3、请勿随意丢弃烟头等易引发火灾的杂物,以免发生火灾。4、请正在装修的业主,要求装修施工人员做好阳台、窗户的围蔽工作,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坠落造成人员伤亡。5、请您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6、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7、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营造和谐、安全的小区环境是每个业主朋友的基本责任,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配合,让我们共同建设和谐温馨的幸福家园!往楼下随便扔几个东西
可能换来的是几个月的牢狱之灾!
高空抛物不仅不文明
更是违法行为
请扩散到小区群
提醒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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