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讲述了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审鉴联动,以鉴促调”的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的故事。该案中涉及一起家庭财产保险纠纷,通过司法鉴定的手段,法院成功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司法鉴定在案件审理中的重要性
司法鉴定能够为案件关键事实、关键证据提供专业性的参考,使案件的争议焦点更加清晰明了。
关键观点2: 兰州铁路运输法院的成功调解案例
通过“审鉴联动,以鉴促调”的工作模式,兰州铁路运输法院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关键观点3: 司法技术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
司法技术是助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矛盾纠纷化解的“推进器”。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重视司法技术的专业优势,并深化“以鉴促调,不鉴解纷”,以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关键观点4: 兰铁法院的未来计划
兰铁法院将着力推进司法鉴定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将委托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以有效推动纠纷化解提速,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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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可以更好地为案件关键事实、关键证据提供专业性的参考,使案件的争议焦点更加清晰明了,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民商事案件在审理过程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近日,兰州铁路运输法院通过“审鉴联动,以鉴促调”的工作模式成功化解了一起财产保险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中原告在被告处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约定保险期间内,保险标的因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保险责任承担的范围是房屋主体、房屋装修以及室内财产。2024年,原告房屋、农作物及其他财产因大暴雨受损,原告主张房屋及其他财产损失共计20余万元。经原告申请,被告拒不承担保险责任。原告诉至法院,并向法院申请对案涉房屋受损情况、重建费用、装修损失,家具家电、农作物受损情况进行鉴定。
司法技术部门在收到鉴定申请后迅速启动司法鉴定程序,于当日选定鉴定机构并完成委托,机构次日便明确鉴定费用。经向鉴定机构咨询,初步测算,鉴定结果与申请人的主张基本一致,但会让当事人额外负担1万余元的鉴定费用。根据初步评估意见,承办法官和司法技术人员与当事人反复沟通,从诉讼成本、法律规定等角度出发,结合真实案例释明利害关系,经不懈努力,促成双方达成和解,最终案结事了。该案的成功调解,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
司法技术是助推审判执行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矛盾纠纷化解的“推进器”。兰铁法院充分重视司法技术的专业优势,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以“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不断健全“审鉴调”联动机制,不断深化“以鉴促调,不鉴解纷”,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助推提质增效。下一步,兰铁法院将着力推进司法鉴定关口前移,常态化开展诉前鉴定工作,将委托司法鉴定从“诉中”移到“诉前”,有效推动纠纷化解提速,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
来源:兰州铁路运输法院
编审:龙 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