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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保质期,食物就一定得扔吗?

环球网  · 食品安全  · 3 天前

主要观点总结

本文介绍了国家新发布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标签通则对消费者的影响,包括新标准如何影响消费者对食品保质期的理解。文章还澄清了消费者对保质期的几个常见误区,包括并非所有食品都需要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防腐剂的关系、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一定不能食用以及即使在保质期内也需要注意食品的保存条件等。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国家新标准对消费者的影响

新标准通过调整保质期标注方式和格式,使消费者更直观地了解食品到期时间。同时,鼓励标示“消费保存期”,以减少食品浪费。

关键观点2: 对保质期的常见误区进行澄清

文章指出并非所有食品都必须有保质期,食物的腐败与微生物增殖和脂肪氧化有关。白酒、盐、糖、蜂蜜等食品可以存放多年无需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与食品自身特性、生产工艺和储存条件有关,不一定与防腐剂有关。

关键观点3: 如何判断过期食品的食用安全性

对于过期食品,消费者需要根据生活经验判断其是否可以继续食用。如果食品外观、气味、口感没有变化,仍然可以安全食用。但是,即使食品没有变质,其风味和营养价值也可能会有所下降。


正文

购买食品时,保质期几乎是所有人都会关心的一件事。然而,保质期意味着什么、是不是衡量变质的“金标准”,许多消费者并不清楚。因此,很多人会有诸如“过期扔了可惜,不扔怕吃出病”的困扰。


3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9项标准修改单,其中新增“保质期到期日”和“消费保存期”两项标准。


增加这两项标准将对消费者产生哪些影响?食品过期一两天还能吃吗?在保质期内食品就一定安全吗?《生命时报》邀请专家解读,澄清大众对保质期的几大误解。

受访专家

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教授 范志红

“保质期”的说法从哪儿来?


在不少人的认知里,往往将保质期等同于食品的最后期限。实际上,这种简单粗暴的理解并不正确。

范志红教授解释,设定食品保质期的意义,一方面是提醒销售方和消费者注意,在食品储存时间超过保质期之后,可能存在品质下降、劣变甚至腐败的风险;另一方面也用来界定各方的食品安全责任。

  • 如果食品在设定的保质期限内食用而出现品质和安全问题,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需要为此承担责任。一旦过了保质期,则食品不能合法销售。

  • 如果消费者购买的保质期内食品未能及时食用,在家里存放过期,此时过期食品是否能够食用,需要自己进行判断;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问题,要由自己负责,生产、销售企业不再承担责任。

绝大多数预包装食品需要标注保质期由厂家在保质实验的基础上并依照行业惯例自行确定。所谓预包装食品,即预先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和容器中的食品。

新鲜蔬菜、水果、肉类、鱼类、蛋类等生鲜农产品不属于预包装食品。


散装粮食等散装食品,以及餐馆食物、街边小吃、现包饺子等现制现售食品,也不属于预包装食品,并未强制标注保质期。


这些食物的保存时间需要按生活经验自行判断,其中餐饮食物在购买后最好立即食用,否则要及时冷冻保存。


新标准,让食品标签更高效


国家新发布《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25)对食品标签标识进行了“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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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变化:

1

将保质期调整为“保质期到期日”

大家可通过这项标注,直接了解食品什么时候到期,不用再通过生产日期结合保质期推算。

2

规范了保质期标注格式

按照年、月、日的顺序清晰标示,信息展示更为直观。

3

为减少浪费,鼓励标示“消费保存期”

如果消费者购买食品后没有在保质期内吃完,可以选择在“消费保存期”内继续食用,前提是按照标签标示的贮存条件来存放食品。

澄清4个“保质期”误区


几千年前的古人就发现,食物干燥到一定程度,或者食物里的盐、糖等“天然防腐剂”足够多,微生物就无法增殖,腐败就不会发生。

以下澄清几个高频认识误区:

误区1

所有食品都必须有保质期


食物腐败是由微生物增殖造成的,而食品出现“哈喇味”“老油味”“蒿味”等劣变表现则与脂肪氧化有关。如果不存在这两个问题,食品就可以长期存放。

白酒、盐、糖、蜂蜜等食品由于酒精、盐、糖含量很高,天然具有抑菌能力,而且不存在脂肪氧化问题,故可以存放多年,无需标注保质期。

误区2

保质期越长,防腐剂越多


食品的保质期与食品自身特性、生产工艺和储存条件有关。传统的干燥(去除水分)、盐渍、糖渍、低温等方法都是实现长期保存食品的方法。

比如,古代早已发现,肉干、鱼干、菜干、水果干等干制食品,以及含盐量足够高的咸鱼、咸肉、酱菜、腐乳等食物,都可以长时间室温存放一年以上而不腐败,无需添加防腐剂。

通过高温灭菌和无菌灌装的技术,把包装内部的微生物全部杀灭,同时保证包装外部的微生物无法进入,也可以大幅度延长食品的保质期。罐头、软罐头等产品就是利用这个原理生产出来的。

此外,低温速冻、并在-18°C以下的冷冻条件下储藏,也可以防止微生物的增殖和产毒,将食品的保质期延长到一年甚至更长时间。

误区3

超过保质期就得扔


一般来说,食品厂商设定的保质期都有一定富余量。特别是对货架期较长的食品来说,过了包装标注的“保质期”,却并未发生腐败变质,是一种常见情况。如果轻易丢弃,则会造成严重的食品浪费。

这时能否食用,需要消费者根据生活经验判断。若风味、颜色、口味等未发生变化,仍然可以安全食用。

比如,某种罐头的保质期是两年,在家里放过期了两个月。从外观看,罐壳没有胀起来,打开之后闻一下没有异味,尝一口味道口感也没有变化,那就可以吃。


虽然随着时间推移,维生素含量会减少,风味不如刚生产出来的时候,但食用它也不会带来食品安全问题。


再举个例子,家里买来的大米、小米、豆子等,放了一年多之后,没有受潮、发霉、生虫,此时继续食用并没有安全风险,只是香气不如当年新产的粮食,口感价值有所下降。这时要不要吃,需由自己判断。

误区4

只要在保质期内就一定安全


很多人只看保质期,却不注意保质条件。比如,一种注明需要在2~6°C冷藏的巴氏奶产品,如果未按照冷藏条件存放,在室温下放了一天甚至几小时,就可能导致提前变质。

因此,提醒大家一定要留意食品包装上的保存条件,如“冷藏保存”“阴凉处存放”“避免受潮”等。


经过杀菌、灭菌处理后密封的食品,其保质期标示仅能保证开封之前的储藏时间。


在开封后,食品接触了空气中的微生物,并不能继续在室温下长期保存。例如,番茄酱、黄豆酱、香菇酱等调味酱料的包装上,往往会有“开封后请冷藏保存”字样。



来源:生命时报微信/记者 张宇
编辑:徐思琦
校对:王亚天
审核:苏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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