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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电价调整!

苏州新闻  · 财经 电力  · 4 天前

主要观点总结

根据江苏省发改委的通知,春节期间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电价格调整。具体为1月28日至2月4日,上午时段11:00至下午时段15:00期间,这些工业用户享受谷段电价并下浮20%。省发改委鼓励企业科学安排生产,增加春节期间用电负荷以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春节期间的工业用电价格调整

针对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在春节期间特定时段,电价调整为谷段电价并下浮20%。

关键观点2: 调整的时间范围

电价调整的时间范围为1月28日至2月4日,上午时段11:00至下午时段15:00。

关键观点3: 鼓励企业科学安排生产

省发改委鼓励企业根据电价调整情况科学安排生产,增加春节期间的用电负荷,以提高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正文

各工业用户: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价格发〔2024〕574号),春节期间,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的价格有所调整,具体如下:
1月28日至2月4日春节期间,11:00—15:00,315千伏安及以上工业用电价格由平段电价下调为谷段电价,并以谷段电价为基础,下浮20%。

请各企业科学安排生产,进一步增加春节期间的用电负荷,共同助力提升电力系统整体效能。


来源|江苏省发改委

编辑|乐毅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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