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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住址曝光!淄博公开悬赏

鲁中晨报  · 山东  · 18 小时前

正文

3月14日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发布悬赏公告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法院

悬 赏 公 告


(2025)鲁03执5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健与被执行人李佳佳、孙荣宜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李佳佳、孙荣宜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金额为:本金1000 000元及产生的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保全费5000元、诉讼财产保全保险费848元、律师费30000元;负担仲裁案件受理费15985元,案件申请执行费13057元)。

2025年3月13日,申请执行人张健向本院提出悬赏执行申请,请求法院对被执行人李佳佳、孙荣宜进行悬赏执行,承诺有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使其债权得到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将按比例奖励提供线索人。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对该案悬赏执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特此发布公告如下:

1、被执行人基本情况:
被执行人:李佳佳,女,1985年9月23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北苑小区24号楼2单元2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322198509234243。
被执行人:孙荣宜,男,1986年11月6日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桓台县北苑小区24号楼2单元201室,公民身份号码370321198611061514。

2、悬赏金计算方式:根据提供线索人提供的线索发现有价值财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或等价)的20%。

3、人民法院对提供线索有关人员的身份信息和财产线索进行保密,但为发放悬赏金需要告知申请执行人的除外。

4、提供线索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的情形的,不予发放。

请广大知情人员,积极提供有价值的财产线索,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将按照本悬赏公告的内容发放悬赏金。

联系电话:0533-319857
联系人:徐法官

二O二五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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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中院
责任编辑:王文杰  一级审核:唐青
二级审核:张永成  三级审核:李科
晨报热线:0533-3585000(线索一经采用,最低奖励50元,上不封顶)
商务合作:0533-2270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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