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商务厅印发
《2025年云南省家电以旧换新及家装消费品换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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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注册认证、实际参与活动、在云南省内收货的个人消费者。
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
家电12类,包括电冰箱(含冰柜)、洗衣机(含洗烘一体)、电视机、空调、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热水器)、家用灶具、吸油烟机、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微波炉。
家电N类及智能家装13类,包括扫地机器人、烘干机、音响、取暖器、打印机、消毒柜、电磁炉、破壁机、蒸烤箱、浴霸、空气净化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
家装10类,包括瓷砖、木地板、门、淋浴房、浴缸、床、床垫、沙发、柜子、桌椅。
补贴产品范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参与活动的家电及智能家装产品必须有SN码,家装产品必须有69码。
家电及智能家装类产品:个人消费者购买2级及以下能效或水效标准,以及无能效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20%。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产品最多可补贴3件)。每人每件商品消费最高补贴2000元。
家装类:个人消费者购买符合条件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15%。每人每类商品消费最高补贴500元。
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销售价格以在云南省开具的发票含税价为准。
补贴以领取电子抵用券、支付立减、领取消费券三种形式发放。
家电12类:消费者在指定平台领取政府补贴电子抵用券,在参与商户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指定平台支付结算,政府补贴部分从领取的电子抵用券中核减。
家电N类及智能家装13类:消费者在参与商户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指定平台支付结算,政府补贴部分直接核减。
家装10类:消费者每周在指定平台领取政府补贴消费券,在参与商户选定符合补贴条件的产品后,通过指定平台支付结算,政府补贴部分从领取的消费券中核减。
补贴领取方式结合实际优化调整,可与企业各类优惠叠加。
发票须为数电发票,抬头为消费者真实姓名。单个活动产品不能与其他非活动产品或不同补贴标准的产品一同付款开票。发票按照实际支付金额加政府补贴金额的统一标准来开具。发票和小票应注明“政府以旧换新补贴”字样。
来源:云南省商务厅 开屏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