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关于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财政厅联合发布的购房补贴政策调整优化的通知。文章主要包含了五个部分的内容:一是优化补贴政策,明确了补贴的标准、时限和兑现方式;二是明确审核发放流程,要求各地制定实施方案,把握“精准滴灌”与“市场主导”的原则;三是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安全使用;四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受理投诉举报;五是做好数据汇总报送,实行月调度、半年通报、专人负责制。文章内容主要涉及西藏自治区内的购房补贴政策调整和执行的相关事宜。
自治区财政补贴标准上限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单套住房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采用“事后清算”方式兑现,旨在保证财政补贴政策精准实施,防止资金沉淀。
要求各地制定实施方案,细化补贴措施,压实责任主体,确保政策落实落地。把握“精准滴灌”与“市场主导”的双重原则,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合理价格动态监测。
购房补贴资金使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建立相应督查机制,加强对补贴工作的指导监督,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安全使用。
要求各地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和提高知晓度,及时受理涉及购房补贴各类投诉举报,确保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实行月调度、半年通报、专人负责制,要求各地按时报送进展情况,做好数据汇总报送工作。
4月3日,“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发布了《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优化实施自治区购房补贴政策的通知》。详情如下:

一、优化补贴政策
自治区财政补贴标准上限不超过购房总价的3%,单套住房最高补贴不超过5万元,补贴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25日,为保证财政补贴政策精准实施,防止资金沉淀,自治区财政补贴资金采用“事后清算”方式进行兑现。各地(市)要统筹好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关系,既要因城施策,综合运用好土地、财政、金融等政策工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更要注重引导预期,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确需提高本地区阶段性补贴标准的,要合理控制上限,严防政策风险。
二、明确审核发放流程
各地(市)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细化补贴措施、压实责任主体、强化组织保障。实施方案需把握“精准滴灌”与“市场主导”的双重原则,既要通过政策协同放大乘数效应,更要依靠市场机制形成合理价格动态监测,防止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现借补贴周期非理性涨价行为。重点明确申报审查、公开公示、受理审批、补贴发放和汇总报送等工作流程,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在补贴政策执行期限结束后,各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自治区财政补贴上限标准范围内,向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上报补贴数据及相关佐证资料,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汇总各地(市)上报补贴数据,提出补贴资金建议方案,经自治区财政厅最终审核后,安排各地(市)补贴资金。
三、切实加强监督管理
各地(市)购房补贴资金使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补贴资金规范安全使用,资金使用情况接受有关部门审计监督。要建立相应督查机制,加强对县(区、市)补贴工作的指导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跟踪督促政策及时有效落实。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对有关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进缓慢的地(市)进行约谈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对工作整体严重滞后、政策落实不到位、打折扣,社会反映问题较多的地(市)将严肃追责问责。
四、强化政策宣传解读
各地(市)要多渠道、多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覆盖面和提高知晓度,做到补贴政策家喻户晓。同时,要切实做好本行业领域投诉处置和舆情监控工作,及时受理涉及购房补贴各类投诉举报,确保合理诉求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切实防范化解矛盾纠纷。
五、做好数据汇总报送
购房补贴工作实行月调度、半年通报、专人负责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每月对地(市)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地(市)要安排专人按时报送进展情况。
次某因造谣,被处罚!
华西医院西藏成办分院发布好消息!
巴桑的账本“曝光”了!
编辑:苗梦漪
校对:次吉卓玛
审核:德吉卓嘎
来源:拉萨发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