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贵州药监  · 药品  · 11 小时前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发布了关于《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征求意见。该指导原则的目的是为了指导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判定。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2月14日。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指导原则的目的

为了指导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判定,确保产品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关键观点2: 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

自2025年1月14日起至2025年2月14日止。

关键观点3: 反馈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将反馈意见发送至wys-xbs@nifdc.org.cn,邮件标题需注明“近视弱视器械分类反馈意见”。


正文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

为指导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属性和管理类别判定,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反馈意见表,并于2025年2月14日前反馈至wys-xbs@nifdc.org.cn,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近视弱视器械分类反馈意见”。


附件:


1.近视控制、弱视治疗类医疗器械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5年1月14日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编辑:李秋芩     编审:谢兵      审签:方璇

© 2024 精读
删除内容请联系邮箱 28798533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