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1 月 23 日,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发布 2025 年度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奖励项目资助决定的通知》,决定资助面上项目 600 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00 项、奖励项目 10 项。资助项目经费 22255 万元。
关于发布 2025 年度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奖励项目资助决定的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完成了 2025 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第一批奖励项目的评审工作。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七届十二次全体委员会审定和公示,决定资助面上项目 600 项、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500 项、奖励项目 10 项。资助项目经费 22255 万元。
各依托单位和项目申请人可登录 「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 查询申请项目的资助决定。若项目申请人遗忘用户名和密码,请同本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联系查询。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23 日
关于 2025 年度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不予资助项目复审申请的通知
2025 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面上及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决定已公告,对于不资助项目,依托单位和申请人可登录 「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 查询。
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申请人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依托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市基金委提出复审申请。现将复审申请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注意事项
复审目的是对项目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反《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的程序性失误进行纠正。对评审专家的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不可作为提出复审申请的理由。
二、复审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对不予资助决定有异议的,在 2025 年 1 月 23 日至 2025 年 2 月 6 日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程序如下:
1. 申请人填写提交
申请人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 「 立项管理 」 菜单下,选择 「 复审申请管理(不资助)」 菜单项,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复审申请书,并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2. 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 「 立项管理 」 菜单下的 「 市基金项目管理 」,选择 「 复审申请管理(不资助)」 菜单项,对不资助项目复审申请进行审核。
3. 复审申请打印、提交
单位审核通过后,将带有版本号的复审申请书打印、签字、盖章,扫描形成 1 个完整的 PDF 格式文件,并以 「 依托单位名称+申报编号 」 命名于 2025 年 2 月 6 日 16 时前发送至 bjnsf02@kw.beijing.gov.cn。纸质申请材料盖章原件请依托单位留存备用,依托单位应当对所提交复审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提示:未审核通过的申请书打印显示 「 未提交版本 」,不可作为正式版本提交。
4. 基金办审查
基金办将对复审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对于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复审申请不予受理:
(1) 对评审专家学术判断有不同意见而提出复审申请的;
(2) 非项目申请人提出复审申请的;
(3) 提交复审申请的时间超过规定截止日期的;
(4) 复审申请手续不完备的。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10-55571252、010-55571239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5 年 1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