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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标准:4层及以上住宅设电梯!

遂宁新闻网  · 互联网安全  · 4 天前

主要观点总结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新的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以适应人民群众提升居住品质的需求。新规范对住宅的居住空间、公共空间、室内环境等提出了详细的要求和规定,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的面积、高度,阳台栏杆的净高,走廊的净宽和净高等。此外,还针对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的隔声性能、日照标准、直接采光等方面做出了规定。新规范的制定结合了我国近年来的住宅项目建设实践,并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旨在支撑城镇住宅高质量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规范对居住空间的要求

新规范规定了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的面积和高度等要求,以确保住宅的舒适性和实用性。

关键观点2: 公共空间的规定

新规范对走廊、公共楼梯的净宽和净高等进行规定,以确保住宅的公共空间的舒适性和安全性。

关键观点3: 室内环境的规定

新规范提高了分户墙和分户楼板两侧的隔声性能,并规定每套住宅应满足日照标准和直接采光,以营造健康舒适的室内环境。

关键观点4: 新规范的制定背景与目的

新规范的制定结合了我国近年来的住宅项目建设实践,旨在支撑城镇住宅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的居住品质。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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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人民群众提升居住品质的需要

住房城乡建设部3月31日

发布国家标准《住宅项目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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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范不仅有层高不低于3米的要求

还有其他许多亮点




居住空间


√ 卧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

√ 层高不应低于3m

√ 卧室、起居室的室内净高不应低于2.6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2m,且局部净高低于2.6m的面积不应大于室内使用面积的1/3

√ 厨房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3.5㎡

√ 便器、洗浴器和洗面器集中配置的卫生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2.5㎡

√ 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1.2m

√ 卫生间便器和洗浴器旁应设扶手或预留安装条件。




公共空间


√ 走廊净宽不应小于1.2m,净高不应低于2.2m

√ 公共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

√ 最高入户层为四层及其以上,或最高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9m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1台电梯

√ 最高入户层为十二层及其以上,或最高入户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33m的住宅建筑,每个住宅单元应至少设置2台电梯




室内环境


√ 提高卧室起居室分户墙和分户楼板两侧房间之间的空气声隔声性能,以及分户楼板撞击声隔声性能;

√ 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卧室或起居室能满足日照标准

√ 每套住宅卧室、起居室、厨房均应有直接采光


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司局负责人表示,新规范结合我国近年来住宅项目建设实践,在对现行住宅标准实施情况评估的基础上,经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提出,遵循“经济合理、安全耐久,以人为本、健康舒适,因地制宜、绿色低碳,科技赋能、智慧便利”,将更加有力支撑城镇住宅高质量发展。


完整《住宅项目规范》

可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了解


来源:人民日报 中央人民政府网

编辑:刘雪欢
责编:孙 各
编审:李杰强
终审:程 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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