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观点总结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上海设定了体育健身行业的预收资金“三限”标准,旨在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新法规的施行时间
《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关键观点2: 首次设定的预收资金“三限”标准
上海首次为体育健身行业设定预收资金的限期、限次、限额标准,以规范预售行为。
关键观点3: 具体的规定细节
对于会籍类预付款,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时长不得超过24个月;课时类预付款金额不得超过20000元,次数不超过60次;储值类等预付款金额也不得超过5000元。同一消费者从经营者处获得的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0000元。
正文
1月13日,《上海市体育健身行业预付式消费经营活动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上海首设的体育健身行业预收资金“三限”标准,将通过对健身预售资金限期、限次、限额,有效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促进体育健身行业健康发展。在多方平衡考量后规定: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一次性收取会籍类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时长在24个月以下;课时类(团操、私教、泳教等)预付款金额在20000元以下、次数在60次以下;储值类等(兜底)预付款金额在5000元以下。经营者对同一消费者收取各类预付凭证预付款总计不得超过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