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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住宿新规:无理由全额退款!满足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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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总结

据央视新闻消息,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发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对客房预订和退订提供新的规定。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发布新规定

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发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规定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及相关服务活动。

关键观点2: 非法定节假日与法定节假日的退订规则

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而法定节假日期间,应遵守入住前15日以上的退款规则。

关键观点3: 关于退款机制与平台责任的规定

住宿业经营者应设立快速退款机制,并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2小时内响应;线上预订平台须标注退订政策,包括免费退订截止时间、阶梯式扣费比例等,并加强入驻商家信息审核机制。

关键观点4: 监管措施与投诉渠道

建立退订监管机制,对投诉率高的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由主管部门采取处理措施。三亚开通“12345退订专线”,并提供先行赔付通道。


正文


据央视新闻消息,3月8日,记者从三亚市旅游行业协会联合会获悉,当日发布《三亚市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其中提出非法定节假日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订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7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

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期间,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平台应遵循客房入住前15日以上可无理由全额退款规则。

非法定节假日期间退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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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与国庆节)退订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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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自2025年3月8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适用于三亚市行政区域内住宿业客房预订、退订及相关服务活动。仅针对线上预订平台产生的直客散客订单,不包含团队、线下电话预、旅行社渠道预订单。
《指导意见》称,住宿业经营者应设立“信用退”“无忧退”等快速退款机制,在消费者提交退订申请后,在2小时内必须响应,在限定时间内退回款项;不得以其他理由扣留、少退消费者房款。线上预平台须在预订页面显著位置标注退订政策,包括免费退订截止时间、阶梯式扣费比例、不可抗力条款(特殊情形处理方式);加强平台入驻商家信息审核机制,主动维护和净化网络预生态,对涉嫌故意仿冒酒店名称等情形的企业予以下架处理;加强产品信息审核机制,禁止使用模糊表述(如“部分退款”“酌情收取”),必须明确金额或比例。
《指导意见》明确,要建立退订监管机制,对投诉率高的住宿业经营者、线上预平台,由主管部门采取信用惩戒或其他相应处理措施。
三亚还将开通“12345退订专线”,实行24小时接诉、48小时办结。同时,“三亚放心游”平台将此类退订投诉纳入先行赔付通道,再向责任方追偿。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三亚发布

监制:张力

编辑:李俊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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