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想到要开口提休假,提前好几天就开始焦虑、愧疚,既害怕老板不同意,又担心同意了却影响不好,还纠结发微信说还是当面说、提前说还是临时说;
带薪病假不好意思请,加班调休不好意思请,年假不好意思请;
明明是理应享受的假期,却总是欲言又止、瞻前顾后,甚至最后只能眼睁睁地放弃;
请假时一旦有心理负担,就算最后请到了假,也无法真正享受假期……
这些“症状”被网友戏称为“休假羞耻症”。
你有这些“症状”吗?这种“休假在心口难开”的心理从何而来?又该如何破除这些忧虑呢?
有媒体就“你有‘请假耻辱’吗”话题发起的网络投票显示,在近4万人的回答中——不难看出,“请假耻辱”确实已成为普遍存在的一种职场情绪。为什么大家会有请假耻辱呢?在这个话题的数万条网民评论中,有以下几个主要原因——有网友说,“羞耻”这个词非常精准地概括了他请假前的各种心理活动,那种焦虑和慌张,被惟妙惟肖地表达了出来。
事实上,早在1995年施行的劳动法中,我国就确立了带薪年休假制度,并陆续发布各种规定落实相关政策。休假本是人们理所应得的权利,为何总让人感觉“请假堪比借钱”,好像做了什么错事?
有的被外界看法绑架,不好意思开口。职场人也时常担忧害怕休假与“不够努力”“不能吃苦”等标签相关联,于是开口提一次休假,就仿佛会给自己的完美职场人设抹上一个污点,破坏了自己在领导和同事心中的形象。思前想后,脸皮薄的打工人只能默默“撤回一个休假请求”。
有的因为“没你不行”,想休也休不了。不少用人单位没有设置AB岗,落在每个人肩上的职责和任务确实不轻。一旦休假,有人常面临灵魂拷问:休假以后,工作怎么办?即便真休假了也要保证随时在线。
有的在高压中如履薄冰,不敢放松享受。面对全勤奖、同事竞争、上级压力等因素,休假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少数人曾有这样的经历,休了产假、探亲假、年假后,有的晋升机会受到影响,有的跟进许久的项目被“半路截胡”,有的被边缘化乃至“优化”。
这使得职场人担忧休假所隐含的“副作用”影响发展前途。在充满不确定性的职场,谁也不敢轻易让休假成为“蝴蝶的翅膀”。不到万不得已,往往选择能忍就忍,能不请假就不请假。
当休假越来越难时,打工人基于生存就业、稳定收入、未来发展等考量,一般只有两个选择:要么走,要么忍。但无论是走还是忍,对于员工和用人单位来说,都是双输的局面。
更令人无奈的是,“休假羞耻症”具有相当强的负外部性。一个人不休假,渐渐地就会传导到整个环境中,大家互相影响、互相内卷。当“不休假”成为一种心照不宣的潜规则,开口就更难,谁也不愿意当那个“出头鸟”,于是休假制度逐渐沦为一纸空文。
没有人是一刻都不用停歇的“永动机”,长期超负荷工作,无论对个人还是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来说,都绝非益事。凡事应张弛有度,若是长时间处于精神紧绷、身体疲惫的状态中,不仅无法保障工作效率,也会导致职场倦怠、心理压抑、健康受损等常见问题。
在效率至上的时代语境中,休息曾被异化为浪费的同义词。但从近期的这些新闻中,我们不难发现一个隐约的线索,政策层面和社会层面正试图以制度设计重构中国人工作与生活的节奏。当加班文化成为心照不宣的生存法则,劳动者陷入越努力越低效的怪圈,企业则困于低价竞争的泥淖。多项研究指向,每周持续工作超过48小时或50小时会显著损害健康,间接影响创造力。这样的状况于个人、于企业、于社会、于国家都不能持续也无法持续。
事实上,请假作为劳动者的一项权利,在我国劳动法中有明确规定。《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以下几种请假理由,公司必须要批准——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员工因为患病需要停止工作治疗时,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本人可享受3-24个月的医疗期限。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方年龄满22周岁,女方年龄满20周岁,就达到了法定结婚年龄,可以享受三天的合法婚假。
我国《女性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对女性的产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
根据《职工带薪休假条例》规定,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一年以上的有带薪休假的权利,对于员工的带薪休假,用人单位如因经营生产的需要,征得员工同意后可推迟休假,但是必须支付三倍的工资补偿,不得取消带薪休假的权利。
根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3天的婚丧假。
还要看到,职场“卷”加班、休假落实难,本质上都是对员工法定闲暇时间的压缩。某种程度上,这也会间接抑制社会的消费潜力。近几年,无论是文博热、冰雪经济热潮,还是县域游出圈,都折射出假期所蕴含的巨大消费动能。相比于工作高压之下缺乏理性的“报复性消费”,人们在闲暇之中游览大好河山,在沉浸式体验非遗技艺的过程中放松心情,在同三五好友的聚会中娱乐消遣,不仅是“花钱消费”,更是对物质及精神生活品质的多维度提升,实现的是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