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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中国药闻  · 食品安全  · 2 天前

主要观点总结

国家药监局发布了关于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通告中,共有12家企业生产的药品不符合规定,涉及性状、装量差异、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pH值和红花等项目。相关部门已要求企业和单位采取措施进行风险控制,并开展调查进行整改。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进行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关键观点总结

关键观点1: 药品不符合规定的具体情况

共有12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涉及多个项目和药品类型。

关键观点2: 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项目

主要包括性状、装量差异、微生物限度、含量测定、pH值和红花等。

关键观点3: 相关措施和调查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并对不符合规定原因进行调查和整改。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正文

国家药监局关于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2024年第58号)

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等6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共12家企业生产的27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4批次环孢素软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装量差异。


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广西日田药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抗菌消炎胶囊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黑龙江参鸽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清瘟解毒丸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经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济南三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鲜竹沥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pH值。


经山西省检验检测中心检验,标示为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瓜蒌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河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检验院检验,标示为山西和仁堂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福华药业有限公司、江西信健药业有限公司、江西齐仁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广西民生堂中药研制有限公司、甘肃康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8批次红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经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河北弘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鸡血藤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性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附件:


1.2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国家药监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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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批次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2.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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